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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方式 推动工作落实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大建立恳谈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区人民政府领导工作恳谈制度(简称主任、区长恳谈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恳谈制度的提出

 

 

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在实践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往往因缺乏强劲的约束力而有时显得“力不从心”,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又因多种原因未能得到很好的使用。鉴于此,石龙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准确站位、科学运作;依法监督,及时高效”的要求,于2010年7月制定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区人民政府领导工作恳谈制度》,明确了恳谈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程序与要求。恳谈严于询问及平时的工作提醒,缓于质询。它的主要特点是议题来源广、与会人员少、程序简便,能及时、有针对性地解决监督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恳谈制度的主要内容

恳谈制度规定,恳谈以座谈会、通报会或联席会等形式进行(简称“恳谈会”)。恳谈会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人民政府领导参加,视议题内容,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恳谈会的原则是:围绕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彰显公心;解放思想、坦诚交流、实事求是、增进理解;依法有序、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推动工作。恳谈内容主要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区“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等。恳谈会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采取不定期方式举行。对通过恳谈会议形式解决不了的问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询问或质询,致力促进工作落实。

实行恳谈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恳谈制度的实施,推进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恳谈会的议题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恳谈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如石龙区的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反应、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制约石龙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2010年5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区长工作恳谈会,围绕全区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职能部门要着实办,区人大要坚持跟踪督办。至2010年9月底,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环保部门依法取缔小洗煤、小焦化等不符合环评要求的企业63家,全区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10年 10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与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城市建设与管理问题召开恳谈会,形成了坚决落实城市管理规定,彻底清除城区私搭乱建现象,巩固卫生城区建设成果,完善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恳谈意见。此外,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也通过恳谈会的促进,得到了较快解决。

恳谈制度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增进了理解,形成了工作合力。以往,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人大意识还不强,认为人大监督是在挑刺、找岔,存在着一些抵触情绪,恳谈制度的建立实施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通过工作恳谈,一方面,“一府两院”的同志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深知人大常委会的良苦用心,从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对“一府两院”工作繁重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理解,促使他们更好地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积极履职,依法监督。

主要体会与思考

石龙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区政府领导工作恳谈制度的实施,丰富了监督方式,达到了及时交流情况、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推动工作的目的,也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知情知政搭建了平台。

建立恳谈制度,是破解监督难题的有益探索,必须周密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实施,求实求效。召开恳谈会,一要广泛听取群众及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准备恳谈内容,突出重点,选好议题。二要做好会前预告,认真组织召开会议,把握会议主题,形成统一意见。三要承办单位受理分解恳谈所形成的统一意见,明确办理落实的责任和要求。四是要适时公布或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接受群众和代表的监督。

在落实恳谈制度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做到“六个结合”。一是把了解民意与改进作风、凝聚民心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把集中民智与科学决策、维护民利结合起来,问计于民;三是把掌握民情与多办实事、解决民忧结合起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把贴近民心与宣传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更新观念;五是在会前把倾听民声与疏导教育、化解民怨结合起来,积极化解矛盾;六是把恳谈会的议程和要解决的问题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汇报、审议专项报告结合起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对通过恳谈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制定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询问、质询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恳谈制度的落实。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大常委会 范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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