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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仪式


1115,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仪式在市广电总台演播大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新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永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肖来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宏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民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留柱、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平、市司法局局长陈聚成出席仪式。

 

授予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肖来福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山首先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决定;市广电总台主持人王丹、张坤鹏介绍了荣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部分市领导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刑二庭,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青石山派出所、治安管理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刑侦支队命案侦查大队,市监狱政治处,市劳教所管理科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向邢智慧、陈亚超、张文辉、张克、王献平、陈青、陈殿军、樊月琴、卢会宝、穆文涛十人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称号;并向被授予人民满意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最后,薛新生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薛主任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授予的荣誉称号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被授予人民满意称号的政法单位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是全市政法系统爱岗敬业、司法为民的表率,体现了人民的肯定,代表了群众的呼声。全市政法系统要广泛宣传和学习他们高尚的品质、崇高的精神,号召全市政法干警要以人民满意为标杆,争当学习型干警,争当服务型干警,争当创新型干警,争当廉洁型干警,真正树立公正执法,忠诚为民的良好形象。

薛主任强调,对“一府两院”开展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责,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和树立人民满意的先进典型也是各级人大应尽的责任。各级法、检、公、司机关都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运用好执法检查的成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法、检、公、司机关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逐条研究,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要做到:查找问题倾听人民的意见,执法水平请人民评判,整改措施向人民通报,整改效果让人民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郭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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