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2年2月15日在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新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抓队伍、办实事、促业务、树形象”和“要有干事的精神、争先的意识、创新的理念、自律的操守、平和的心态、市院当好表率”的工作要求,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大局意识,更新执法理念,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方式转变方向
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我们提出“平顶山人民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检察院,平顶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检察院,党委想什么,人民盼什么,社会要什么,我们干什么”,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对这些问题积极探索、踏实践行的一年,也是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一年。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始终是全市人民最迫切的愿望,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最根本的任务。针对检察机关专业性职业性比较强的特点,我们更加注重对干警进行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教育,大力推动检察方式由单纯执法向履职为发展服务转变,由查办企业向帮助企业转变。我们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出台措施,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净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行、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发展12345”活动。先后到平煤、平高等65家企业进行座谈调研,对平煤下属29家企业的行政罚款收费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收集意见和各类问题75条,逐条整理并研究解决办法。我们先后提出:“对新的经济手段,新的经营方式,不要硬往法律里面装”等办案理念和“对于涉及企业资金链条、销售网络、安全生产等关键岗位的强制性措施,一定要经检察长批准并和企业事前沟通”等具体措施。与平煤等企业建立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对一些用党政纪处理效果更好的轻微职务犯罪,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交给企业处理,真正把企业由查办对象变为帮扶对象,收到了良好效果。
延伸检察职能,服务民生建设。倾听群众呼声、满足人民需求,只有得到了人民的认可和满意,才会有检察机关的地位和权威,检察机关单纯依靠国家强制力的时代已经过去,司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执法的基础。我们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一是依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办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62件,种粮补贴、征地补偿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5件,办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二是积极拓展服务群众新平台,完善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着力办好向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深入社会各界开展法制宣传;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共走访基层组织及企事业单位630个、12208人,排查社会治安隐患、基层干部腐败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324条,分别做出妥善处理。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处理涉检信访。认真落实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领导包案、信访问责等工作制度,全面推行点名接访制度,落实点名接访案件171件。去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现场会上,汝州市检察院作为全国3000多个基层检察院的唯一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转变执法方式,服务社会稳定。人民需要富裕安宁,更需要人格尊严。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只有有了人民的尊严,才会有法律的尊严。我们在执法办案理念上,由传统的执法思想积极向遵循司法规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转变。修订完善了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从制度层面引导干警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价值取向上,按照“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延伸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要求,由单纯强调办准向办好转变。对待职务犯罪,坚持“不勉强立案、不立勉强案”,罪与非罪界限一时难以划清的,放一放,成熟了再办,坚决不办过头案。去年市检察系统查办的央企某公司倪某等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等一批案件都较好地贯彻了这一指导思想。在执行法律政策上,由强调严打向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转变。既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又大力推行“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利于被告”等原则,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具体文件,坚持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51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7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增加了稳定和谐因素。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检察机关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下功夫最大的一年。融入社会、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支持发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些正在逐步成为每个干警履行职责的自觉意识。我们深知,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艰巨的过程,但是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我们就一定能够更加贴近社会,让党委更加放心,让人民更加满意。
二、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履行职责,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价值追求
社会正处于快速的转型时期,人民期盼平安,社会呼唤公正,市场需要秩序。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为全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要求。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平安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2785人,提起公诉2276件3247人。工作中突出了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险驾驶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二是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和插手基层民主选举、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以及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三是密切关注涉及民生领域的犯罪,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和渎职犯罪,及时介入,快捕快诉,努力让老百姓吃的干净,用的放心。
强化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清廉的政务环境。职务犯罪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我们重点查办关系民生的大案要案、影响基层稳定的严重腐败案件和利用职权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渎职侵权案件,按照“突出重点,保持规模、提升质量、扩大效果”的工作思路,加大查处力度。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4件26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6件172人,渎职侵权案件68件88人,市检察院领办了涉嫌受贿的中原出版集团原董事长邓某某和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原理事长杨某两个正厅级大案。办好案件是政绩,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的政绩。我们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个案预防137项,帮助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建制堵漏。组织侦查、预防部门围绕职务犯罪易发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其中,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预防调查和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据此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使土地系统犯罪多发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对税务系统的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活动,查补偷漏税款2.15亿元,稽查收入5392万元。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平顶山巡展活动,先后有160多个单位,近万人参观,以典型案例的惨痛教训,警示公职人员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远离犯罪。我们深深体会到: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责无旁贷,但看到一些干部落马导致家庭破碎、父母妻儿无奈落泪的悲剧时,我们深感痛心和惋惜。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让每个国家工作人员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这是检察工作的不懈追求!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不该立而立案、有罪不究为重点,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2件40人,依法追加逮捕257人,追加起诉206人。刑事审判监督以纠正量刑和程序不规范为重点,提起刑事抗诉14件,直接改判5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查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立案7件7人。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2件,决定抗诉53件,再审后改判12件,调解结案24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对诉讼困难群众给予诉讼指导和帮助,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5件,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以高质高效体现公平正义。案件质量是执法的生命线,也是当事人的生命线。一个错案,就可能毁了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我们从“天价过路费”案中举一反三,大力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先后自查案件近5000件,集中检查1200件,按类别分别评选出最佳案件、最佳法律文书和最差案件、最差法律文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结合案件评查,制定案件质量细则,细化标准41项,增设案件管理中心,探索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实现执法管理监督的全程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天价过路费”案经过重新审查论证,按照核定装载量计算逃缴费用,对被告人时某某二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明显提升的一年。市检察院领办的“开水门”刑讯逼供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新华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被评为全省反贪侦查十大精品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现场会、监所工作现场会先后在我市召开,市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犯罪的经验、探索民事和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汝州市检察院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郏县检察院服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石龙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汝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命名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舞钢市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公诉团队”。这些成绩说明,我们的检察队伍是一支能给全市父老乡亲增光添彩的队伍。
三、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牢牢把握公正廉洁执法基本要求
在去年的人代会上,我们就队伍建设向全市人民做出了郑重承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有理由对这支队伍要求更高一些,我们有责任抓的更严一些。
我们坚持把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作为第一抓手。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努力让学习成为一种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市检察院党组和部门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检委会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全院每月一次报告会,不断邀请上级领导,学者、劳模等,进行形势、理论、业务技能和心理解压等辅导,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对抗赛,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办研究生班等,努力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人文修养和履职能力。
我们坚持把改进作风,廉洁从检作为基本要求。打造干干净净的队伍,培养规规矩矩的干警,我们从严教严管严要求出发,认真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八条规定》和《全市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必须遵守的八条规定》,建立检察干警廉政档案和个人执法档案,公布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查实并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违纪干警7件9人,使每一个干警的言行举止都处于社会监督之下。
我们坚持把融入社会,拓宽视野作为必修科目。检察院不能闭门办案,更不能以监督者自居,把自己摆在社会之外。要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就必须学习政治,了解社会。我们组织干警走进企业,实地学习市场经济知识;走进农村,了解农民的心声和基层干部的苦衷;走进矿井,体验工人和企业干部的艰辛;走进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中央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重点,促使干警全方位提高水平。
我们坚持把强化公开,接受监督作为根本措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我们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动力,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建立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通过走访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使检察工作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寻求监督转变,从接受宏观监督向接受具体监督延伸。发送征求意见函2429份、手机短信24062条,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改变以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做法,邀请人大、政协参与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让监督更科学、更有效。去年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平顶山检察工作,给予我们高度评价;在市人大组织的《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活动中,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全市获得代表满意度测评、案件质量抽查和法律知识考试三项第一,9个基层院获得代表满意度测评第一。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两名干警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向全市人民践行承诺、初见成效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生硬冷漠的不良作风、吃拿卡要的违规现象,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的恶劣行为明显减少或基本制止,干警规规矩矩做人办案,警车规规矩矩行驶停放已渐成风气。全市两级院有28个集体和3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舞钢市检察院党组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干警中涌现出了“身患癌症、默默奉献的”樊帆和“三平”精神的优秀代表马俊欣等一大批模范人物。特别是郏县检察院干警马俊欣,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坚守宁静,潜心做事,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这是检察官的骄傲,也是鹰城人民的骄傲。
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倾心关注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在当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的形势下,司法能力的不足与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之间,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之间还有很大差距,社会矛盾多样多发,社会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与局部利益产生碰撞更多更尖锐,触及的矛盾更广更敏感,面临的压力更大,担负的任务更重,更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同样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在一些涉及民生民利的领域,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到位,监督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还不够完善,案件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三是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敏锐性及引导舆论的能力还不能适应信息化社会对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四是作风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少数干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干警违法违纪、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现象仍有发生。还有一些问题,是我们自身没有发现的,也敬请各位代表批评指出。我们相信,有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一定能够一年比一年做的更好。
2012年的工作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八次党代会和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强化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生态建市、产业立市、文化强市、和谐兴市”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主动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增强服务效果。按照市委加快文化强市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转中求快”总基调,切实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运作。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责。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既重视服务经济发展,又重视服务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既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的基本途径,又注重全面发挥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保障民生,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扶贫开发、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继续抓好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心、符合民意。
二、更加有力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强奸等重大恶性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工作,从机制、制度入手,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着力加强对南水北调等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预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开展预防调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工作要“坚决、依法、准确、及时”,坚持以质量效果为核心,严格标准,依法监督。既要依法运用法定监督手段,又要根据具体情况,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增强监督效果;既要重视对个案的监督,又要针对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三、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以深入学习马俊欣为载体,持续开展“学比看”活动,着力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为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观点教育,以人民的需求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的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不懈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院的领导,不断增强两级院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案件集中管理改革,突出抓好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批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坚持从严治检,开展“治庸、治懒、治散”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坚决治理“冷、硬、横、推”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我们再次承诺:全市检察干警凡是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检察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让队伍更加干净,让人民更加满意。
四、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打造阳光检务。高度重视网络舆情,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平顶山的人民养育着我们,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工作做的更好一些。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为创造全市人民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