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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集中交办会召开


329日上午,201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集中交办会在市农信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林森,市政协副主席潘民中出席会议。市长助理郑曙林、市政府秘书长郭巧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炳文、市人大选工委主任张银龙、市政协提案委主任郑曙华、市督察局局长郭祥生、市直单位分管建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现场交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林森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黄林森指出,今年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0件。经过逐件分类分析,属于基本建设方面的56件,占建议总数的32.9%;农林水方面的15件,占建议总数的8.8%;科教文卫、旅游方面的44件,占建议总数的25.9%;财政金融方面的12件,占建议总数的7.1%;党群政法方面的32件,占建议总数的18.8%;工业贸易方面的11件,占建议总数的6.5%。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城乡道路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建设、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治理与保护、历史文物保护与开发、教育环境及质量等问题。市人大选工委从今年的建议中筛选出一批重点建议交各工作委员会进行酝酿协商,最后确定15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有关工作委员会督办。

 

黄林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重视不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实质上是尊重不尊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关心不关心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改进不改进自身工作的问题,说到底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二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很强,许多建议的办理需要多个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三要进一步求真务实,增强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的经验,在认真分析、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代表。答复要有实质内容,意见要明确。四是代表建议办理要规范化、制度化。2011122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办法》和《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两个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就是要通过建立问责与评估制度,更有效地规范承办单位的办理行为,将代表反映的民意落到实处,激发代表的积极性。五是代表建议办理要常态化、经常化。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建议跨年度督办机制,对一些历次,甚至历届多次提出的建议,以及一些已解决的问题出现反弹或成果无法巩固等的建议,更要认真办理,加大督办力度。

最后,王丽对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她强调,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积极、务实地办好每一件建议,以行动取信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强化措施,突出办理重点,加强沟通协调,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使人大代表真正满意。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问题解决率,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办理工作收到实效。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 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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