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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海副主任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49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丰海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下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首先深入到郏县、叶县、舞钢三个县、市的部分乡(镇)村,实地检看了执法和城乡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情况,又听取了三个县(市)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召开了座谈会,详细了解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李丰海副主任在检查中指出:对“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做法,客观公正地肯定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实效,进一步促进我市依法做好公路执法、行政、管理、养护等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加大宣传力度,抢抓发展机遇,多方筹措资金,依法加强公路建设,抓住上级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机,坚持“建管并重”,公路建设、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针对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中的薄弱环节,李丰海副主任强调:一要继续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人民群众主动支持和参与公路建设、爱路护路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进一步依法落实政府县级政府在公路建设、投资、管理、养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多元化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投资、融资机制,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借力发展;三是要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公路升级和村道联网,提升公路抗灾、通行和服务保障能力;四要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因地制宜、因路制宜,创新灵活多样的管养模式,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提高公路管、养水平,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五要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部门牵头、部门联动、依法有效整治超限、超载问题的机制,严格执法,依法维护路产路权,巩固我市公路建设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红又专发展、尤其是新农村建设畅通“快车道”。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及早准备,密切配合;并接受人大常委会所整改建议和意见,尽快整改。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谷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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