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二〇二四...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平顶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3月18日上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市人大会堂6楼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坤子、巩国顺、黄林森、郑枝、李丰海,秘书长陈民政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段君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冯晓仙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刘冠华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刘海奎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祥利、王富兴、郑茂杰、李俊峰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保振辞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新年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晓伟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李萍希望被任命的同志牢记使命,牢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忠于人民,忠于职守,忠于宪法和法律,勤勉敬业,清正廉洁,践行承诺,不辜重托,以实干实效的实际行动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  张良)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