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辅导讲座,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应邀作了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行职务》的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正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国顺、严寄音、王天顺、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市直单位的100多名同志参加了辅导讲座。

会上,王新民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自己的工作经历,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行职务”这一主题,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为什么要依法履职”、“常委会组成人员怎样履行好职务”两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人民和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实际承担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怎样履行好职务,他指出,一是要了解和熟悉人大常委会有哪些职责权限。二是要了解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哪些权利义务,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史正廉指出,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承担的责任,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对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履职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周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