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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10月30日至31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市人大会堂6楼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副主任史正廉、巩国顺、严寄音、王天顺、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

    副市长郑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正案)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萍在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实施“两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维护良好的盐业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要牢固树立抓生态就是抓发展的科学理念,全面落实林业生态建设五年规划,统筹安排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大林业管护力度;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近期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民族政策,落实好市委关于帮助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的决定精神,扎实抓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认真分析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常洪涛/文  赵旭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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