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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2月1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李永胜、史正廉、巩国顺、严寄音、王天顺、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段君海作有关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丽,市政协副主席马四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等。

    李萍在讲话中指出,在本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还对市政府和市法、检两院工作报告,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依法任免了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组织被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希望被任命的同志倍加珍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廉洁自律,努力向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李萍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李萍强调,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月24日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人大会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全力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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