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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5年11月9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    丽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请审议。

  一、关于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两转两提”、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服务方式创新。通过改革,行政审批、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大幅减少,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明显突破,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扩大了就业,推动了政府管理创新。2014年3月至今年9月,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5.2万户,注册资本总额736.92亿元,居全省第4位。全市民间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14年增长14.9%;今年1至8月份同比增长4.4%。就业岗位持续增加,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10.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9%;今年1至9月份达到6.8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9%。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依法有序推进改革。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编办、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张国伟市长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听取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两单”制度建设等工作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自身革命。今年7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又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的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等6个改革组,进一步加大协调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深入推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有序推进。依法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平发〔2003〕1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办〔2015〕21号)等一系列文件,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进行明确,形成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个方面相互衔接的政策措施体系,为持续深化改革提供了保障。三是强化上下结合,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张国伟市长亲自出席全市推进政府“两单”建设等一系列会议,安排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各位副市长结合分工,联系实际,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交通行政执法体制、财税体制、工商登记制度等各类改革,形成改革合力。二是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人大日常监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三查三保”等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借势借机借力,推动改革深化。三是市人大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指导和推动了改革深化。四是强化上下联动,市县整体推进。各县(市、区)紧跟中央、省、市改革步伐,积极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接、放、管”,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减少45%以上,行政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二)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扎实推动简政放权。一是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先后两次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7项,减少151项,精减幅度达42.2%;对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要件进行了清理,审批环节减少41.1%,审批时间压缩56.6%。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或调整,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二是减少政府核准投资项目数量。根据省政府修订后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取消投资核准事项8项,调整为行政服务3项。进一步增加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把备案权下放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产业集聚区等,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一律予以备案。三是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研究出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平政〔2013〕57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表彰项目种类、程序权限等。全面清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持证上岗工种由90个精减为87个,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由21个减少为16个。四是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27类行业外,一般性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将147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39项;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积极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全市实现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2013年以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行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向社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六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精神,对市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市政府废止或失效24件,保留244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修订27件,废止和失效348件,保留541件。

  (三)扎实推行“两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强化整体设计。研究出台《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平办〔2015〕19号),明确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市政府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政府2016年3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工作。二是严格依法审核。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与法律法规相一致、与部门“三定”规定相一致、与简政放权相一致,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职权进行审核确定,确保审核工作快速推进、保质保量。截至目前,第一批38个单位(含事业单位)上报的1389项行政职权完成综合审查。其中,市食药监局等30家单位(含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单位确认并报市政府研究通过,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其余8家正在抓紧研究确定。第二批22个单位正按程序进行审核。

  (四)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监管,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用好清理规范成果。根据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清理结果,进一步清理规范市行政服务大厅进厅项目,进厅项目由436项减少为268项。二是强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和模拟审批。2014年以来,召开联审联批会议100余次,审批建设项目218个,办理模拟审批项目36个,大大缩短了重大项目审批时间,提高了重大项目落实投产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我市的作法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对市行政服务大厅审批系统进行软硬件升级改造,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已进入试运行。四是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县、乡普遍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不少县(市、区)还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了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不断完善硬件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创新服务举措,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公开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延时、上门、预约等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虽然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持续深化改革的任务仍然繁重艰巨。

  一是经过多次清理,我市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落实,目前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设定依据都比较充分,取消和下放空间有限。二是部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标准、条件、流程、时限不够明确具体,前置环节多、手续繁、效率低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一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仍然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强化监管,运用法律、市场等手段加强管理的经验不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还没有及时跟上,管理理念转变不够快,管理方式创新不够多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宗旨,继续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为企业松绑、为社会减负、为发展清障,持续提升行政效能,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控风险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把简政放权引向纵深。一是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再取消一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投资项目核准及前置审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审批中介事项。加快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三是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以推行联合审批、模拟审批和网上审批为抓手,持续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办结时限,着力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等问题,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四是进一步减少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的关卡。继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创新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切实扫除创业创新路障。五是进一步减少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的收费项目。继续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取消没有法定依据和不合时宜的收费事项,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在减权放权的同时,以刚性的制度管权限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快建立“三张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明确对企业的约束有哪些,“法无禁止即可为”,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坚持放管结合,转变管理理念,把政府的权力和精力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一是推行综合监管和执法。探索建立统一协作的综合监管平台,清理整合各类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二是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抽查结果综合运用。三是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通过倒逼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三)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一是强化服务平台建设。立足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方位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继续办好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流程、明确标准、缩短时间,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把政府的作用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结合起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网上办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清理规范要求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能免的免、能合的合,确实需要的,尽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核查解决,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三是履行好政府保基本的兜底责任。认真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完善制度程序。定期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克难与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更好地结合起来。着力规范投资、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的审批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裁量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制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使权力行使有法可依。二是推行权力公开。以全面推行“两单”制度为契机,将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行政监督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扎实推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作出、行政权力依法行使、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得到追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市人大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监督指导,给予大力支持帮助,这次又专门听取和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报告,并组织开展询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督导,更是激励。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恳请市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今后,市政府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主动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平顶山“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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