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平顶山市机动车停...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张明...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张明...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举办深入...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湛河区人大常委会:让科技生产力更给力

    湛河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科教兴区工作,坚持把推动《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今年,区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督促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自查,扎实改进工作,积极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执法检查取得初步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对《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效,在落实人大审议意见过程中,区政府从法律宣传、注重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创新人才等方面加大措施力度,让科技生产力更给力。

强化法制意识    推进科技进步

    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科技进步法》的宣传工作。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扩大科技进步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月和科技下乡等一系列以《科技进步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宣传版面、推进乡村建立图书室、提供咨询等各种形式,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科技进步法》,自觉执行《科技进步法》。为企业分析“新常态”下的经济形势,解决科技创新方面的实际困难出谋划策。邀请中国科学院刘嘉麒院士为区党政干部作《气候变化与经济转型》主题报告会。组织青少年参加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学素质网上知识竞赛、科学调查体验、科技DV制作等科技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仅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今年参赛作品就达10000多项,有300多项作品获省、市奖励。

重视企业创新体系建设    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区政府注重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了一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全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9家,有2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多数企业建立起研发中心,平高集团、河南中材环保、平顶山市农科院、河南省佳瑞特实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建立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煤机、市园艺所、市鹰兴轴承、河南鼎辉再生能源等7家企业建立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平高集团1家企业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目前全区市以上工程技术中心达11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专利申报力度,提高专利实施率和转化率。今年在平顶山市河滨广场开展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展出版面10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全区止8月份完成专利申请117件。充分发挥政府在产学研中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创新载体,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组织企业参加郑州科技成果展交会和国内大型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洽谈会等活动,积极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企业与省内外多所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长期聘任专家教授担任产业或企业顾问,定期进行指导服务。同时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推进企业研发。如:万道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市质量工程学院合作研发了海水淡化生产工艺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市艺隆农业生态有限公司与市农科院合作研发了蔬菜病虫害生物防治农药的筛选与应用项目,河南省新迈特科技有限公司与高校科技特派员合作研发了高性能聚氨酯、聚丙烯酸酯、纳米级符合水性涂料产品的开发等科研项目,破解了企业技术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优化环境  拓宽引才聚才渠道

    区政府充分利用国家促进科研人员流动政策,注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快引进人才步伐,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建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造就高科技人才队伍。完善科技用人制度,研究和解决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权益,妥善解决科技人才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组织区拔尖人才到知名大专院校或培训基地进行集中培训,并通过聘请外地专家、学者、教授授课,开展技术交流等活动。目前共举办优秀人才培训班1期,拔尖人才暨高层次人才座谈会2次,参与培训、交流的各类人才达到200余人,全区有6位同志被评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另外,在向拔尖人才每年发放1000元补贴的基础上,还划拨专项经费,实施重点扶持,满足拔尖人才订阅书籍、钻研业务的需要,为各类人才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消除了科技经费挤占、拼盘现象,使研发经费投入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科技生产力支持引导经济发展作用。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