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至30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经审议,会议通过了这项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重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积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强化宣传推介,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加强依法监管,保障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组织保障不够有力;二是旅游基础设施不健全,旅游要素和功能不够配套和完善。规划意识不强,执行不严格。鲁山等地旅游资源开发无序,部分景区管理混乱;三是旅游宣传营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旅游业队伍整体素质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现代旅游产业的认识,切实增强发展“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要加大政策扶持及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突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协调和督导作用,努力形成抓旅游工作的有效机制和整体合力,强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实现我市旅游产业的跨越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统筹规划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加快与旅游目的地发展总体规划相配套的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严格规划执行,依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科学规划指导和引领旅游资源的有序开发和保护,有效扭转鲁山等地旅游资源无序开发的被动局面。二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市旅游交通、景区、宾馆、娱乐、购物、接待等旅游重要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旅游产业链条。要注重提升中心城区的旅游吸引力,加强景区管理,推进景区提质升档。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尧山大佛景区的工作督导和服务力度,努力打造我市的旅游精品和龙头景区。
三、积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强资源整合,强化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联动和融合,拓宽旅游业新的发展空间。二是努力整合我市自然旅游资源和文化资源,进一步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促进我市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我市旅游整体功能和品味。三是积极支持我市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打造引领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实现我市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
四、强化宣传推介,努力开拓旅游市场。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创新营销方法,加大在国内主流媒体的策划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宣传推介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的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二是通过举办和参加国内高端旅游推介会和各类旅游节会、落实旅游奖励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的积极性等措施,进一步开拓旅游市场,提高旅游市场占有率。
五、抓队伍、强基础,不断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强对旅游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努力推进依法治旅。严格旅游行业监管,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确保行业安全。三是积极培养和引进发展旅游业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强化对导游队伍的服务技能培训和教育管理,加强对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家庭宾馆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我市旅游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按照《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交办办法》规定,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研究处理,在接到审议意见书的三个月内(2016年4月19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60份报送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并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