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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就《平顶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进行反馈

    8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带领反馈组莅平,就《平顶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专题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荣海,副市长王鹏参加反馈会。

    省人大常委会反馈组就《条例(草案)》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王新民详细介绍了此次反馈会的目的和意义,他指出,《条例(草案)》是平顶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于推进平顶山市民主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讨论,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努力制定出一部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张荣海说,省人大常委会反馈组站位高,观点新、有见地,指出的问题非常准确、非常到位,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中肯实在、切实可行,非常有价值。我们将根据反馈组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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