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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史正廉

主席团各位成员: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和张国伟市长关于《纲要(草案)》的说明。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纲要(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会议期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纲要(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贯彻了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体现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制定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提出了未来五年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战略和保障措施,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符合市情、积极可行,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建议大会批准《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十二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产业转型逐步加快,支撑能力稳步提升,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生得到扎实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严峻挑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层次相对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防范风险任务艰巨,《纲要(草案)》对困难和问题作了实事求是的分析,对这些问题应当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推进转型升级的攻坚期,也是平顶山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纲要(草案)》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市人民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是我市未来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前景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勇于正视,积极应对。根据代表审议意见,为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切实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上下融会贯通,横向积极联动,统领发展全局。加快推进思想基础统一,行动共识统一,要素集聚统一,更深层次聚焦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动力转换,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深入研究、对接中央出台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决策,科学谋划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实施方案,更高水平的承接产业转移,更加广泛的参与专业分工,注重发展整体性和平衡性,提升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大格局中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致力综合实力回归全省第一方阵。强化创新在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整合创新资源和要素,完善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与人口发展和城镇化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妥善解决社保、医疗、教育、城乡基础设施等难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的获得感。

  (二)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注重认知传统产业在稳增长中的重要地位,注重理解传统产业在社会稳定中的承载影响,注重解决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全方位引导传统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由粗放向集约、由高耗低效向节能环保、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化。加强研判国家去产能、降成本等政策对我市传统产业的影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现和抢抓新机遇,鼓励优势产能走出去,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鼓励利用新兴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新产品,增加有效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优化传统产业空间布局,扶持传统产业形成集群优势、链条优势,放大集聚效应,增强配套生产能力。完善政策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重点支持,优化要素配置,促进传统产业优势重组、强强联合,形成新的有效产能,推动局部优势形成综合优势,为推进产业加快向中高端迈进奠定坚实基础。

  (三)着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资源禀赋优势,科学选择、统筹规划、系统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从长远着眼,主动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勇于紧跟发展潮流,瞄准技术前沿及早部署,积极培育先导产业。同时也要注重立足当前,推进对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具有重大作用的相关产业较快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支柱产业。对已经布署实施的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要加快推进培育步伐,尽快形成规模产能,抢占市场先机。政府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要积极主动、支持鼓励新兴产业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走自主创新之路。要明确推进时效清单、推进问题清单、推进帮扶清单,及时解决束缚和障碍,及早发挥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四)突出提升服务业经济地位。科学谋划服务业整体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下大力气解决服务业发展短板问题,促进服务业发展全面提速、协同推进、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使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持续壮大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优势服务业发展,重点推进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战略支撑性服务业发展,鼓励商务服务业、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出台和完善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充分抢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的政策机遇,加快服务业载体培育,创新服务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大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投入,规范对服务业行政管理,取消不合理限制,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扎实扩大有效投资。紧扣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总方向,把项目建设作为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加大基础设施和实体经济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力度,积极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强化工作推进力度,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确保建设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为加快转型发展备足后劲。加强对项目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项目单位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创新招商方式,突出以产能、产业链和新兴资源招商,提高招商项目质量、规模、效益,推动发展方式加快转换。

  (六)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服务机制,帮扶企业转型,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完善企业减负工作机制,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度过难关。不断完善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功能,推进产城互动发展,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

  (七)着力强化规划的实施。认真总结反思“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中央调控政策的研判把握,提升规划执行中的研究谋划能力和应对能力,紧扣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找准转型发展的有效路径和保障措施。继续抓好专项规划的制定,保证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的有效衔接,发挥专项规划对规划纲要的支撑作用。加强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的对接工作,确保五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能够在年度计划中得到充分体现和有效落实。对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加强评价考核,确保按照要求和进度组织实施。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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