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一:
询问人:赵红旗(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
2015年8月29日,经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想了解一下,目前,市政府在贯彻落实这部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在贯彻落实这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时,目前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市政府采取了哪些有效应对措施?
应询人:李 哲(市政府副市长)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询问。下面,按照委员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问题,逐一回答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颁布施行后,我市迅速行动,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安排部署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统筹协调,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执法监管,严格目标考核,大力开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保障。
年度目标任务为: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26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79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4天。这是今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必须坚决完成。
今年1月1日至8月10日,全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23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比年度目标分别低3微克/立方米和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16天,比年度目标还差78天。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胡书记、张市长多次出席有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11个县(市、区)均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议,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公安、环保、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也对本系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领导和11个县(市、区)党政领导以及住建、交通、公安、畜牧等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一线现场督战。人大、政协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市委组织部动员后备干部投身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践中,市监察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市政法委出台意见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统战部为大气污染防治建言献策,市委宣传部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市中级法院专门成立了环保法庭,市检察院和环保部门建立了协作办案机制,市公安局提前打响黄标车、老旧车及渣土车专项治理攻坚战,市财政局拨出专款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平顶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开设了专栏专题,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开展攻坚,实现突破。一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6年7月4日,全省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迅速行动,于7月8日率先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市、县、乡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成立了以张国伟市长为组长的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开展环保整改突击战。2015年8月份,环保部对我市进行了综合督查,指出了具体的环境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强力整改。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落实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意见整改方案》,报经环保部审核批准后开始实施。成立了由张国伟市长为组长,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环保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市督查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三项督查职责、六种督查方式、四种问责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整改督查方案。建立实施了“三级督查体系”(市领导视察与专项督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交通住建公安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6个环保整改督查组的定期督查和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督查)。目前,督查整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全部135项整改任务中,按时间节点应完成113项,已完成108项,完成率96%。三是开展环保工作精细化管理持久战。从完善环保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着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施道路管理制度化,严格执行道路洒水清扫保洁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洒水车车速作业,实行精细化管理,保证了扬尘防治效果。特别是城区周边四条道路,基础条件差,管理难度大,通过持续加压、严格管理,道路扬尘控制明显进步。实施施工工地规范化,要求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项目审批到位、开工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监控手段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管理人员到位)、施工过程必须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和“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的规定,市内大部分建筑工地实现了管理规范化。实施污染源管理网格化,把区域内所有企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环保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实施督导机制常态化,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督查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并对整改问题实行后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下达后督查整改通知书。对于两次整改未完成任务要求的,移交市监察局督查问责。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出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污染天气调度方案等,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机制,打赢改善环境质量的持久战。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污”等为突破口,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扬尘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按照“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对全市357个在建、新建施工工地督导检查,目前已有144个施工工地基本整改到位,清理露天堆土(三堆)8.3万立方米,覆盖防尘网36.4万平方米。强力推进城区北部区域扬尘整治,清理路肩、边沟内垃圾杂物1.4万立方米,空白路段栽植绿篱4200平方米,绿化修剪路树18000棵,新建护栏400米、示警桩520根;各县(市、区)针对道路交通扬尘,对76个重点扬尘路段进行监控治理,平均每天巡查道路里程2220公里,保洁里程 1664.5公里;叶县城区周边、高速沿线环境整治彻底,改观明显。二是机动车污染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公安机关将应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纳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通过全市视频卡口进行拦截查处,并对查扣收缴的3460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集中销毁;排查整治渣土车1998辆,查处违法行为1717起。市交通运输部门共纠正未覆盖或覆盖不严的车辆 347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41余件。三是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全市10台统调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完成6台,完成率60%;65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已完成44台,完成率67.7%,其中,省定18台拆改任务已完成13台,完成率72.2%;7座水泥粉磨站无组织废气治理任务已完成4台,完成率57.1%;40台工业炉窑提标治理任务已完成34台,完成率85%,其中宝丰县已全部完成,郏县完成率96.3%。四是油气污染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5060人次,深入城郊结合部、乡镇、村庄,全面排查 “黑加油站(点)”、非法运输和售油车辆,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律查封扣押,已查封“黑加油站(点)”241家。
(四)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新法新规新标执行年活动等环境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关于划定高污染禁燃区的通知》,加大现场检查和查办力度,对排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办,对舆论高度关注、群众长期反映的环境问题重点出击,严格执法。2016年以来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2153人,检查污染源企业3504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510起,其中责令停产企业601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1758家,关停取缔企业51家,行政处罚企业56家、罚款352.71万元,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43家(生产铝石窑),移送公安机关1起。对建筑工地施工和货运车辆未按要求采取防扬尘措施的所辖区政府和住建、交通部门实施经济处罚,财政扣款610万元。全面清理整治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共清理排查出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379个。全市共有25人因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二、取得的成效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7月份,全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1和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4和52微克/立方米,降幅达到47.4%和55.3%,居全省第10和第13位,提高8个和5个位次,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1位;优良天数28天,同比增加22天,优良天数占比90%,居全省第6位,提高12个位次。今年1月1日至8月10日,全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23(目标126)和70(目标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和28微克/立方米,降幅为21.7%和28.6%,提高 10个和7个位次,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1位;优良天数116(目标194)天,同比增加60天,居全省第9位,提高9个位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不合理是制约我市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以煤炭、电力、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比重较高,污染物排放量大,我市环境容量难以承载,必须下决心抓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减少污染存量。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与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需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合力共治的环保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我市印发了《平顶山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职责,社会共治的合力初步显现,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些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还没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社会合力共治的环保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四)环保队伍建设难以满足新形势的需要。当前,环保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而环保机构不健全、环境监察人员少,特别是专业人员少、执法装备不足,与目前的新形势矛盾突出。需要加强环保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四、采取的措施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巩固第一产业,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优化第二产业,推动传统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和高端化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和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带动工业转型升级,形成“5+5”工业发展新格局;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新体系。
(二)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标准。按照《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过硬措施,严格规范管理。住建部门抽调人员、分包工地、责任到人、严格监管。一是不达标不开工。达不到“六个到位”的不得开工;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一律采取“休克疗法”,停工整改;整改达标后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报蓝天办备案后方可复工。施工工地必须建设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必须冲洗;渣土车必须密闭运输,严禁雇用黑车运输,严禁抛洒。建筑楼体要高质量密网封闭,喷雾降尘。二是“以克论净”。城区道路“不留空子、不留死角”,市区主次干道、县城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必须达到100%。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超过15克/平方米。同时,加快推进大西环建设,有效疏导重车、货车绕开市区,减少污染,打造市区绿色交通走廊。三是增设扬尘防治费。建筑工地按要求在工程预算中增设扬尘污染防治费,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一部分,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扬尘污染防治费 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已招标和签订合同的工程,参照这一标准增加相应费用。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单位一律按上限处罚。加强渣土车等货运车辆的管控,特别是夜间管控,严禁运输车辆沿路抛洒。
(三)完成工业污染治理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小电厂关闭和热力管网建设。加快落实关停计划,尽快将向环保部承诺关停的四矿矸石电厂和三和电厂停产到位。抓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地方管理的机会,积极推进姚电公司、平东热电公司北线供热管网与平煤神马集团供热管网的连接,建设西线、南线供热管网工程,实现向新城区、湛南新城及老城区,特别是北部矿区供热。二是9月底前完成姚电6号机组、平东热电6号机组等89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三是9月底前完成68台锅炉治理任务。四是8月底前完成省定18台及市定59家燃煤锅炉拆改任务。五是加快砖厂整治,市区砖厂一律停产,违法砖厂一律取缔,合法砖厂加快外迁步伐,争取2017年上半年全部迁出市区。
(四)有效治理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加大工作力度,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度,9月底前完成2家尼龙化工、3家表面涂装和包装印刷企业VOC治理,76家规模化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处置,264座储油库和加油站、42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否则一律停产停业。
(五)坚决淘汰拆解黄标车老旧车。加快18033辆黄标车、15177辆老旧车淘汰拆解进度。建立2-3家老旧汽车拆解公司,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快拆解速度。继续开展打击黑油站、取缔劣质油专项行动。督促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公司加快正规加油站点的建设,尽快填补真空,占领市场。
(六)精细化管理挂图作战。在工作精细化上下功夫,在细微之处下功夫。实现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精细化,严格“三限”措施,严格控制排污;实现道路洒水保洁精细化,严格洒水时间、频次、车速等,提高洒水保洁质量;实现区域管理精细化,各县(市、区)根据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全面排查污染源,详细绘制污染源分布图,科学制定调度方案,挂图作战,逐项治理或消除污染因素。
(七)严格督查执法。加强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和住建、公安、交通等部门督查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政府6个环保督查组加强督查,各组长要亲自带队一个月督导一次,副组长带队半个月督导一次,及时启动约谈问责,每半月向市懒政怠政专项治理办公室提交一次追责名单。市攻坚办加强日常督查,坚持每天督查、昼夜督查,每周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提交一次追责名单。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通报曝光一批,上报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一批,提交市纪委监察局追责一批。
(八)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履行职责,增强环境执法能力,有效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增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环保机构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环保队伍。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当前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采取强力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鹰城做出积极贡献。
询问二:
询问人:赵 超(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副主任)
电力行业是我市主要工业生产行业,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行业之一。请问,全市电厂发电机组废气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如何?目前已改造有多少台机组?尚未改造有多少台机组?对尚未改造的机组有什么计划?
应询人:荆建刚(市发改委主任)
感谢您的提问。我市作为能源城市,煤炭占全市能源消费的比重偏高,发电企业又是煤炭消费的大户,因此,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想先解释一下超低排放的标准:按照省里对超低排放的定义,就是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燃煤机组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达到燃气机组的排放水平。同等条件下,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可减少烟尘排放83%、二氧化硫排放66%、氮氧化物排放50%,而且从目前环保技术、设备水平来看,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没有技术障碍。
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方面,按照省发改委、环保厅关于《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行动方案》以及平顶山市2015、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统调发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督促、落实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2016年10月底前,我市要全面完成4家统调电厂共11台合计491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分别是:姚孟电厂5台共216万千瓦(3×30+2×63,1号机不再改造)、鲁阳电厂2台共206万千瓦(2×103)、平东热电厂2台共42万千瓦(2×21)以及蓝光电厂2台共27万千瓦(2×13.5)。目前,我市已完成6台合计350万千瓦改造任务,改造容量占总容量的70%以上,并全部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要求,分别是:姚孟电厂3台共123万千瓦(3、4号2×30万、5号63万)、鲁阳电厂2台共206万千瓦(2×103)、平东热电厂1台21万千瓦;其中鲁阳电厂两台机组是我省最早(2015年10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百万千瓦机组。
对于超低排放改造,省里也给予了政策支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省环保厅认定公示的燃煤发电机组,给予1分钱的电价补贴和发电量指标(1年)的奖励,鲁阳电厂和姚电公司已分别享受省里2016年度4.12亿千瓦时和3300万千瓦时的电量奖励。
目前,我市还有5台141万千瓦机组尚未完成改造,分别是:姚孟2台93万千瓦(2号机30万、6号机63万)、平东1台21万千瓦、蓝光2台27万千瓦。针对这些机组的改造工作,市发改委加强了督导力度,要求有关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了改造节点计划,我委按照时间节点监督改造进度,目前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积极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并达到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机组,市发改委将积极配合省发改、环保部门,实行停产、关闭等措施,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询问三:
询问人:李志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2015年,我市未完成省定大气改善目标,请环保局负责人解释一下,去年我市未完成省定目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另外,截止今年7月底,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有多少天?在全省排第几位?PM2.5、PM10日均浓渡达标天数有多少天?今年省定我市的优良天数多少天?计划准备完成多少天?
应询人:许全中(市环保局局长)
感谢李委员的提问。
一、2015年我市未完成省定大气改善目标,主要原因是什么?
2015年,省定我市大气改善目标为:PM10 、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34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90天,我市实际完成情况:PM10 、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43微克/立方米,8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33天,没有完成省定大气改善目标。
主要原因:一是产业及能源结构问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根源。平顶山市煤炭资源丰富,历史上形成了以能源、资源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2015年全市三次产业比重为9.7 :53.2 :37.1,以
煤炭、化工、冶金、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比重明显偏高,2015年实际消费原煤1198.6万吨,所占整个能源消费的比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正是以煤炭为主导、以耗能产业为主体的能源消费特点,导致全市污染排放问题十分突出;二是产业布局问题是加剧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全市污染源四面围城。在主城区上风向西北、东北分布有坑口、四矿和十二矿三个矸石电厂,卫东区有平东热电,湛河区有姚电公司,位于新城区西不足10公里有鲁阳电厂,主城区东部还分布有河南尼龙化工公司、东南部有三和电厂,城区周边分布4 0多家砖厂。上述燃煤企业年燃煤近1000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三项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市区根本无法承载;三是北部矿区污染问题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平顶山城区北环路沿线一带近4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集中分布有平煤神马集团下属12个大型矿场,9个选煤厂等企业,加之大量配套煤场、料场、渣场沿线分布,煤炭、矸石、煤泥、粉煤灰等物流密集,装卸及运输抛洒扬尘、堆场粉尘和道路扬尘严重。该区域污染源众多,治污管理责任分工复杂,难以整治且容易反弹,加之地处城区上风向,对全市空气质量造成持续影响;四是体制机制问题是改善大气质量的薄弱环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保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机制体制尚未形成,环保压力尚未有效传导到基层,环保责任尚未得到有效落实,“上热下冷”情况仍然存在。平顶山市县普遍存在环保机构不健全,环境监察人员少,执法装备不足,专业执法人员比率较低,难以适应当前环境执法工作要求。
二、截止7月底,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有多少天?在全省排第几位?
截止7月底,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58天,优良天数所占比例50%,居全省第8位,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位次。
三、今年省定我市的优良天数多少天?计划准备完成多少天?
今年省定我市优良天数194天,我市要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询问人:李志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再请环保部门回答一下,目前,全市大气自动监测点有多少个?全市污染源如何采取更严厉的控制措施?目前效果如何?下一步有何举措?
应询人:许全中(市环保局局长)
一、我市大气自动监测点有多少个?全市污染源如何采取更严厉的控制措施?目前效果如何?
我市目前正常运行的监测点有4个,分别是:新华区规划设计院站点、卫东区新华旅馆站点、湛河区高压开关厂站点和新城区城建学院站点。新城区城建学院校站点由环保部直接管理,另外三个站点由省环保厅管理。其它县(市、区)目前各有一个站点,因不能满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正在改造,计划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采取的主要措施:持续改善我市的大气质量,必须坚持从根本上入手,着力抓好重点污染源的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也必须加强精细化管理,抓好重点区域污染控制。为此,从去年8月份开始我们组织了三大战役。
一是开展了改善空气质量百日攻坚战。为有效遏制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趋势,扭转我市环保工作被动局面,去年8月份以来,我市针对大气环境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我市反馈的综合督查情况,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和勇气,实施了一系列的综合整治措施。2015年9月23日,市政府召开了由市、县、乡主要领导参加的改善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誓师大会,正式打响了“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建材企业整治、施工扬尘整治、道路清扫保洁、车辆抛撒整治、燃煤锅炉拆改、区域环境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及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禁烧”十大攻坚战,掀起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潮。相继关闭了位于市区东部的天宏焦化和石龙区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2家焦化企业,停产市区43家砖厂,并对11家发电供热企业实施限煤质、限负荷、限排放的“三限”措施,加强道路清扫洒水保洁、施工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领域的精细化管理。2015年8-12月,城市空气质量达标84天,达标率54.9%,比前7个月提高31.8个百分点,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遏制了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二是开展了环保整改突击战。去年10月28日环保部对我市反馈了环保综合督查情况,提出“八个大的方面” 、“五个具体方面” 共135个环境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研究制定了包含5大奋斗目标,9大工作任务,5大保障措施共40条内容的《平顶山市落实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张国伟市长任组长的市环保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高规格的环保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每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和完成标准、时限,强力推进各个整改任务的完成,目前,环保部督查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三是开展了环保工作精细化管理持久战。为使阶段性成果得到巩固,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我们从完善环保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入手,开展了环保工作持久战。建立道路扬尘管理制度化,严格执行道路洒水清扫保洁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洒水车车速作业,实行精细化管理,保证了扬尘防治效果;实施施工工地规范化,要求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必须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的规定;实行污染源管理网格化,把区域内所有企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环保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
在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限排、减排等严厉监管措施的同时,对市区内污染源采取了更严厉的控制措施。一是我局对4个站点建有在线监管平台,市环保局和4个区环保局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时时监控数据的变化,发现数据异常,立即进行预警,安排专人排查,找出问题根源,快速排除;二是对市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染企业该关停的关停,该搬迁的搬迁,保留的企业要实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三是严禁在市区焚烧垃圾、燃放鞭炮、禁止油烟烧烤;在省厅要求对6个灶头饭店油烟治理的基础上,我市要求对市区内3个灶头以上的饭店全部进行油烟治理;对洒水保洁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对不能机械清扫、洒水的背街小巷实行人员保洁,不留死角。
通过以上措施,截止7月底,全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25(目标126)和72(目标7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6和28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分别为22.4%和28%,分别居全省第5位和第10位,同比提高11个和6个位次;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6.947,同比下降20.6%,居全省第6位(去年同期位于全省第15位);优良天数10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58天,优良天数所占比例50%,居全省第8位,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位次。
二、下一步有何举措?
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7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中央环保督察组于7月16日进驻河南,督促检查我省的环保工作。我市目前距完成省定目标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此,我们要下大决心,采取更有效、更严厉的措施,全面推进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环保工作新机制。目前,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党委领导环保工作机制,建立了市委常委分工联系县(市、区)环保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市委常委分工联系环保工作,以加强党委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平顶山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了市、县、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审判、检察机关的环保职责,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协调、部门协作、各界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下一步要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切实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使环保工作真正纳入到党委、政府、企业工作管理范畴,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力推进7个攻坚战方案的实施。我市于7月8日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印发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7个《攻坚战实施方案》,我们将严格按照7个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治理重点,强化治理措施,细化责任主体,突出抓好扬尘、工业、燃煤、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污染治理和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强力推进各个攻坚方案的实施。
(三)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一是挂图作战,精准治污。
对市区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绘制污染源分布图,精准施治,实施重点管控;二是加强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继续坚持我市百日攻坚战实施卓有成效的限生产负荷、限煤质、限高标准排放的“三限”措施,推进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治理及锅炉拆改,有效降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三是实施统筹调度,确保大气质量达标。制定了《平顶山市保障大气质量统筹调度方案》,建立大气质量预警制度,根据预警级别,结合污染源的区位、排放方式、气象条件,分别实施限排、停产措施,确保完成省定的目标任务。
(四)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企业,都要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建立环保工作督查制度。按照市委要求,平顶山市抽调机关干部组成350人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查队伍,重点围绕环保任务、大气攻坚项目及各类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实施“大督查”,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和即将出台的《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终身责任追究,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要严格追责。追责问责情况将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聚焦环保重点难点、深入挖掘环保工作典型;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重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尤其是做好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机动车限行禁行、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凝聚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 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形成同呼吸、共命运的良好氛围。
询问四:
询问人:张延庆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行长)
“三堆”也就是煤堆、灰堆、渣堆,如果缺乏有效控制,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扬尘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影响人们身体健康。请问梁成斌局长,我市是如何做好“三堆”控制的?目前,全市“三堆”存在突出问题有哪些?是怎么治理的?效果如何?
应询人:梁成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非常感谢人大代表、各位委员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大家知道,我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煤炭一度成为我市的主导产业,特别是前些年,煤炭需求旺盛,望眼北部矿区,“三堆”大大小小,比比皆是,煤炭曾经是平顶山的“聚宝盆”、“摇钱树”。由于煤炭生产、运输、加工、规模大、范围广,百里矿区车水马龙;加工企业昼夜生产、机器轰鸣,步入北部矿区,晴天一身灰、雨天满身泥,遇到大风天,刮的全城昏天地暗,“脏”也一度成为平顶山的代名词。这也是多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差的根源之一,它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影响了平顶山的城市形象。
“三堆”控制工作在我市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市政府就启动了这项工作。2010年,市委、市政府着眼平顶山的市情,基于平顶山的长远发展考虑,明确了提出了平顶山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双创”)。市政府对“双创”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三堆”控制和治理工作由国土部门配合辖区进行落实,把“三堆”控制工作和全市一年一度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全市“双创”工作同步进行,并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基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市国土部门高度重视,以控制“三堆”的实际行动,全力支持投身全市“双创”工作。2010年至2014年我市集全市之力、全民之智,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平顶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一举成功。在创建成功的背后,市国土部门为“三堆”控制治理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近年来,伴随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之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与不顾,采取非法手段,肆意侵占抢占土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使我市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空气质量不断恶化,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影响,环境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高度关切。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围绕贯彻落实各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国土部门结合工作任务,围绕“三堆”治理,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开展,“三堆”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市国土局去年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大气污染防治、“三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实施,明确一名副县级干部具体负责,采取部门负责,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完善奖惩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大气污染防治和扎实开展“三堆”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任务,全面清查。去年上半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精神要求。市局多次召开会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和清查范围,把沙河以北、北山以南、许南路以西、薛庄以东作为“三堆”违法占地清理整治的区域,把北山以南、平安大道以北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市局把清查任务及时下达到新华、卫东、湛河、新城、高新五个区国土分局和有关单位。要求相关单位组建专事专办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地毯式的“三堆”排查,市区五个区共排查出违法“三堆”(其中包括“三场”:洗煤场、堆煤场、配煤场)168处,为全面治理摸清了底数,奠定了基础。
三是区别情况,依法整治。“三堆”整治涉及企业特别是当事人的直接利益,情况复杂、矛盾点集中,抵制情绪大。为此,我们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把握工作定位,抓住关键环节,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下乡入村、下厂进企,深入违法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站在保护土地、保护生态、改善空气质量的高度,讲清“三堆”的危害和后果,使违法者从不理会到理解,从不支持到配合,从而为治理工作的开展扫清了障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区别情况,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执法,采取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坚持以“自拆为主,助拆为辅,教育引导大多数,重点打击钉子户”的办法。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由于组织周密、措施得力,保证了“三堆”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区五区把“三堆”治理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同步进行,集中行动与分散治理相结合,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市区五区共整治“三堆”137处,其中清运煤堆、渣堆、灰堆2.87万立方米,覆盖“三堆”79处,清理出违法占地160余亩。
四是齐抓共管,成效明显。“三堆”治理工作涉及违法占地、环境污染等问题,是一个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工程、民心工程、社会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去、高新区、新城区政府、管委会担负着整改的主体责任,国土部门作为配合单位,一定立足本职、站位全局,积极主动地配合所在辖区开展“三堆”整治工作。5个直属土地分局、3个地矿局对区政府、管委会的安排,不讲条件、积极响应,可以说区里“指”到那里,国土部门“打”到那里,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不讲条件。通过严格执法和积极整治,“三堆”违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整出了一片新天地,对我市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广大市民发自内心的说,平顶山的天蓝了、树绿了、水清了。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我们还有明显的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三堆”治理工作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抓的更紧。在下步工作中,国土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列出责任清单。市国土局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三堆”占地不得办理用地手续;依法打击处理非法矿山开采行为;对“三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列出责任清单;加强动态巡查,从源头上防止“三堆”的发生。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目标任务及考核内容,涉及的业务跨度大、关联性差,为加强统一领导,我局决定成立蓝天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一名县级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按照有关考核要求和责任分工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归口督促落实,做好工作记录,接受考核检查。
三要落实目标考核。要按照《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考核办法<试行>》抓好工作落实,市局将按照考核办法按年度对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四要启动督察问责。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矿山开采活动,对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的扬尘控制、“三堆”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建立台帐,细化责任、量化任务,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各项工作组织不力、效果差的将启动问责机制。
五要搞好协调联动。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家单位,作为国土部门除了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外,要主动与联动单位搞好协调配合,对“三堆”治理工作,要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为平顶山的环境改善作出国土部门应有的贡献。
询问五:
询问人:贾夫立(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我非常关注我市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针对第16项任务“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中提出的“2016年7月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市的18033辆黄标车淘汰任务”要求。请公安部门负责同志回答一下,今年时间已经过半,这项任务完成的情况怎么样?我市目前黄标车的存量还有多少?这些存量黄标车对大气污染有什么影响?对这些存量黄标车是否有处置计划?另外,针对外区域黄标车入市问题,我市采取了哪些限制性措施?效果如何?下一步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应询人:毛卫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一、针对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要求淘汰18033辆黄标车,任务完成情况怎么样?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平顶山市2016年应淘汰黄标车18033辆,截至7月30日已淘汰18559辆(公告牌证注销15099台,注销3460台),完成任务量的102.92%,超额完成今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市委书记胡荃、市长张国伟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上对黄标车、老旧车、渣土车淘汰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7月11日,市长张国伟、副市长王鹏带领市区新华、卫东、湛河三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公安、环保、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对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查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副市长、公安局长邓志辉亲自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三种车辆的淘汰治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狠抓落实,全力推进。7月5日,我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淘汰治理黄标车和老旧车、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工作部署会,组织动员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行动。7月9日,我局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就淘汰治理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交警、治安等警种工作职责。还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根元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政治部、纪委、治安、交警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交通管理支队也多次召开会议,对淘汰治理黄标车、老旧车、渣土车进行安排部署,并积极主动与交通、住建、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淘汰治理工作。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局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淘汰治理黄标车和老旧车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工作方案》和《深入开展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实施方案》《整治城市工程运输(渣土)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把三种车辆淘汰治理的指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局属派出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承担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将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和具体车辆,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全力推进。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印制11000份《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张贴;印制200条以“警民聚力淘汰黄标车,共创绿色美丽鹰城”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在市区悬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淘汰治理的新举措,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和官方微博,宣传淘汰治理工作内容。交通管理支队和县市区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坚持每周走进交通广播交警直播间活动,接受访谈,讲解淘汰治理的重要意义及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及时报道整治情况和整治战果,营造整治声势。7月21日,我市《平顶山日报》法制周刊,以《打响淘汰治理“三种车辆”攻坚战 》为题,整版刊登了全市开展三种车辆的淘汰治理工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强化路面查控,严查违法车辆。我们将黄标车、老旧车、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全部录入稽查布控系统进行查控;7月3日以来,每天晚上由交通管理支队班子成员带队巡查;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专项治理,并在8个服务区和高速公路主线不间断开展巡逻查控。7月11日晚上,我局联合市住建、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了查处行动。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治理。市公安局组织督察部门对淘汰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按规定开展工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交通管理支队班子成员按照分包县市区,对淘汰治理工作进行督导督促,对工作棚架、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问责。
六是加大查扣力度,集中拆解车辆。交通管理支队在全市加大对黄标车的查扣力度,并在全市高速公路8个服务区和高速公路主线不间断开展巡逻查控。7月26日下午,在平顶山市兰丰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举行了全市黄标车、老旧车拆解仪式,对查扣的67台黄标车进行集中拆解。
二、我市目前黄标车存量有多少?
2016、2017年黄标车淘汰任务数为25761台,按照要求2016年完成任务数的70%即18033台,截至7月30日已淘汰18559辆,剩余7202台2017年底前完成。
三、这些存量黄标车对大气污染有什么影响?
大气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环境,也是最基本的生态环境。从目前统计数据看,机动车排放已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0%,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作为“排污大户”的黄标车、老旧车,其污染排放量已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左右。一辆普通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5辆国四标准车的排放量。
可以说空气质量从一定程度上说严重影响了我市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旅游经济等都有很深的负面影响。另外,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已经从“求温饱”转向“盼环保”,从“谋生计”转向“要生态”。严重的空气污染,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可以讲,大气污染已经从生态问题上升为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很严肃的政治问题。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四、对这些存量黄标车是否有处置计划?
平顶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措施、集中优势警力开展行动,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剩余7202台黄标车的淘汰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严管态势,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参与。二是实行限行禁行,严格路检路查,压减黄标车活动空间。三是注重源头治理,严格日常监管,严把黄标车、老旧车拆解报废关。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开展综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五是开展有奖举报,拓宽查处渠道,营造社会齐抓共治良好局面,确保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五、针对外区域黄标车进入市,我市采取有哪些限制性措施?
2014年底,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会同相关部门经过实地勘察、反复论证,制定了《全市“黄标车”限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市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并采取分阶段逐步扩大方式推行。
第一阶段自2014年12月10日零时起,禁止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在主城区及新城区划定范围内通行;第二阶段自2015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市区建成区、市辖高速公路、国道全面禁止黄标车及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第三阶段自2016年12月1日零时起市区主城区、建制镇及周边区域全面禁止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并根据限行区域的逐步扩大,分阶段增设和完善黄标车禁行、限行标牌136块,形成倒逼机制,逐步压缩黄标车通行空间。
目前,对于外区域黄标车进入平顶山市辖区行驶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对其进行管控,严禁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进入限行区域内行驶。对违反限行通行规定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处以1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为方便外区域的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市公安交管部门在限行区域的各个入市道路口设置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禁止入市”标志,提醒这些车辆不得进入限行区域行驶,选择其他道路绕行。
六、效果如何?
黄标车限行区域划定以来,市公安局安排交通管理支队牵头,在经常性查处的同时,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无环保标志闯禁行和货车抛洒遗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定期组织专项集中行动,不间断开展整治工作,并主动会同市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有关工作人员一起对黄标车整治工作以及货运车辆抛洒遗漏违法行为整治进行了重点推进。仅2015年就查处不粘贴绿色环保标志、大货车闯限行区域车辆 14885台次,查处大货车抛洒遗漏货物违法行为3843起,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作出了积极努力。今年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渣土车专项整治以来,我局更是高度重视,邓市长多次亲自带队暗访,督导开展情况,交通管理支队每天晚上由班子成员带队巡查,重点查处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闯禁行区域行驶、不密闭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托市区15个大货车入市卡点,严把入市关口,防治本地和外地黄标车、老旧车进入市区。同时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专项治理,在8个服务区和高速公路主线不间断开展巡逻查控。我局还联合市住建、环保、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查处行动。仅7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9560人次,出动警车2573辆次,设置检查点179次处,全市共查处各类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交通违法1717起,整治工作收到了很好效果。
七、下一步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针对外区域黄标车入市行驶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进一步细化分类,使限行、禁行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管控更加全面。我们将外区域黄标车分为非平顶山市籍的和属于平顶山市籍但车辆户籍地不属于市区范围内的这两种情况,针对第一种平顶山市籍以外的黄标车,我们将充分利用在各个入市主要路口设立的交警执勤岗点和卡点,重点发现并拦截检查外省市牌照的机动车,尤其是车型属于老款车型、车辆外观较为破旧的疑似老旧车辆,经检查核实为外区域黄标车的,对其进行警告处罚并责令其立即驶离市区不得进入黄标车限行区域行驶,对不拒不驶离或多次尝试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按照违反限制通行规定或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第二种属于平顶山市籍但车辆户籍不属于市区范围内的,我们将这些车辆牌照、车型等信息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通过全市各交警执法站和监控卡口,发现并预警这些车辆的行驶轨迹,以便路面执勤民警能够对其及时进行拦截查处。
询问六:
询问人:杨维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平顶山学院化工学院副院长)
请交通局负责同志回答几个问题:一是我市有些道路,例如北环路、许南公路等道路扬尘较为严重,针对道路扬尘问题,是如何进行监管和整治的?二是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是如何采取密闭运输措施的?效果如何?三是我市是如何设点、设卡查处运输车辆的?有哪些部门联合执法?截止目前整治情况怎样?各类车辆整治了多少?为何路上仍能看到明显排放还不达标、冒黑烟的公交车?
应询人:孙建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一、我市有些道路,例如北环路、许南公路等道路扬尘较为严重,针对道路扬尘问题,是如何进行监管和整治的?
北环路、许南公路是连接我市北部矿区的煤炭及散装货物主要运输通道,是大气污染防治重要区域。针对道路扬尘问题,我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广泛宣传。在全市发放50000份宣传单,在北环路、许南公路沿线与30家货运企业签订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承诺书》,召开4次源头企业、运输企业负责人和部分驾驶员座谈会,深入宣传密闭运输的重要性,督促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采取密闭运输措施。
二是严格执法。严把车辆装载关,禁止未密闭运输车辆驶入公路。与公安、住建部门联合设立3个卡点,采取固定检查点与流动检查相结合方式,24小时轮岗,全面打击遗漏扬撒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100人次,执法车辆2000余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2260起,卸货2500多吨。
三是保持常态化清扫保洁。北环路、许南公路各安排机扫车1台,洒水车2台,每天不间断清扫,最低洒水10次,累计投入资金96万元,日均投入人力119人次,达到路面干净无扬尘。
四是开展北环路环境综合整治。硬化道口30个,路肩、沟底、内边坡、外边坡整修156249.6平方米,清理路肩、边沟内的淤泥、垃圾、杂物15276立方米,绿化28522平方米,刷漆2220平方米,安装护栏870米。
五是按网格化监管责任督导问责。局蓝天办配合省环保督导组“千人计划”每天上路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实现无缝隙监管。8月,按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督导检查要求,我局又从本系统抽调30名人员专门督导检查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二、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是如何采取密闭运输措施的?效果如何?
从路巡路查情况看,驶入公路的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了自动化遮盖密闭运输措施和覆盖篷布密闭运输措施,自动化遮盖密闭运输措施密闭性好,篷布覆盖密闭运输措施覆盖至箱板三分之一处,基本达到密闭运输要求。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进行渣土运营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依法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所管辖路段98%的行驶车辆均能按要求密闭运输,近一个月内整治违规车辆360台。
三、我市是如何设点、设卡查处运输车辆的?有哪些部门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整治情况怎么样?各类车辆整治了多少?为何路上仍能看到明显排放还不达标、冒黑烟的公交车?
与公安、住建部门联合在城市周边设立3个卡点,采取固定检查点与路面流动治超相结合方式,24小时轮岗,全面打击遗漏扬撒运输行为;在干线公路重要路段设立7个固定超限监测站,24小时执勤,对未密闭运输车辆现场整改。
公安、交通、住建部门在城市周边道路联合执法。
通过以上措施,北环路、许南公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路域环境大为改观。7月28日市大气办检查评比中,我局被授予红旗。目前,北环路、许南公路机扫率90%以上,达到路面干净无扬尘。
现场整改未密闭运输车辆6000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2260起,卸货2500多吨,其中无营运资格证车辆380台,超限超载车辆1200台,私自改装车辆460台,遗漏扬撒车辆62台,其它158台。
市公交公司现有公交车692台,其中柴油车172台,天然气车270台,新能源车250台,全部为国Ⅲ排放标准以上车辆,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因16路和37路有个别公交车车龄较长,车况不好,存在机油燃烧不充分、有排气管冒烟现象,造成排放不达标的错觉。
为了进一步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给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市公交公司将加快推进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公交车的采购,逐步淘汰柴油车。目前。我局已向市政府报告,拟购置纯电动公交车240台,报废老旧公交车132台,将彻底替换所有车龄较长车况不好的公交车。此项工作预计年底完成。
询问人:杨维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平顶山学院化工学院副院长)
我比较关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问题,请交通局负责同志谈一谈,我市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有什么计划?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推广的情况怎么样?
应询人:孙建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一、我市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今年计划新增的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清洁能源车辆使用率分别达到70%、80%、60%的目标,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5%以上。
二、为加快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我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推广使用新能源车的政策、标准;二是组织开展新能源车的应用推广讲座,深入企业进行宣传;三是协助企业及时上报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信息,确保企业享受的补贴、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现已发展清洁能源车辆207台。其中客车27台(其中平运公司新购新能源客车10台,马上投入使用。)货车180台,促进了绿色发展。
询问七:
询问人:武 文(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
我市因煤而建,因此涉气的行业较多,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在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市应重点淘汰哪些落后产能?目前,执行淘汰了哪些生产线?效果如何?下一步应采取哪些措施?请工信部门负责同志回答一下。
应询人:李红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感谢武委员的提问。
一、我市因煤而建,因此涉气的行业较多,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在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市应重点淘汰哪些落后产能?
煤炭行业是平顶山的主导产业,煤炭产业链,尤其是煤炭的运、储、洗、炼焦处理不当都会对大气产生影响,另外,我市的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也会影响到大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相关政策,煤炭、钢铁、水泥、焦炭是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
二、目前,执行淘汰了那些生产线(产能)?
(一)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共淘汰焦炭344万吨,淘汰炼(铸)铁30万吨,淘汰水泥160万吨,淘汰印染938万米。
1、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8家:淘汰焦炭产能128万吨:宝丰县京宝焦化有限公司(淘汰2×36孔98-Ⅲ型捣固焦炉2组,碳化室高度3.3米,60万吨)、郏县物阳焦化厂(淘汰2×36孔HN3.3—98型捣固焦炉及全部焦化配套生产线30万吨)、河南汝州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3万吨)、汝州汝丰焦化有限公司(TGL3330D型焦炉2×30孔,15万吨);淘汰炼(铸)铁30万吨:宝丰县中州煤化有限公司(淘汰148立方米炼铁高炉2座);淘汰水泥160万吨:鲁山县安泰水泥有限公司(淘汰2台2.2×7米磨机生产线,30万吨)、淅水集团鲁山水泥有限公司(淘汰6台2.2×7米三条水泥粉磨生产线,100万吨)、舞钢市年华水泥有限公司(淘汰2.2×6.5米两条水泥粉磨生产线30万吨)。
2、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家:共淘汰焦炭126万吨,分别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淘汰HN38-96型3.8米焦炉一组2座60孔及相应的备煤、化工设施,36万吨);平顶山市利鑫焦化有限公司(淘汰HN3.3-98D型3.3米焦炉3座108孔捣固焦炉及其全部焦化配套生产线30万吨);平顶山市宝源焦化有限公司(淘汰H98C改进型3.6米焦炉(捣鼓焦)一组2座72孔及配套设备30万吨);平顶山市虹剑煤化公司(淘汰WKD32D型3.2米捣鼓焦炉1组2座44孔30万吨)。
3、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家:平顶山平棉天盛针织服装有限公司(13台染色机,1台定型机,落后印染产能938万米);
4、2014年无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5、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家:共淘汰焦炭90万吨,分别是: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66改进型” 3.45米捣固焦炉2座36孔);河南省平顶山泓利煤焦有限公司(HN3.3—98—03D型3.3米捣固焦炉3座18孔);平顶山市巨源焦化有限公司(3.3米捣固焦炉2座35孔);平煤集团十一矿劳动服务公司焦化厂(“66改进型”3.25米捣固焦炉2座22孔)。
(二)今年以来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1、天宏焦化公司淘汰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公司是我市经营焦化产品的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是JN43-80型焦炉一组三座,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范围。
2016年7月8日,经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年第二号),该企业自行淘汰,淘汰焦炭产能80万吨。
2、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联〔2016〕104号)要求,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钢铁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
经排查,河南冠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座128立方米高炉,且已停产,该公司原属于工信部认定的铸造用生铁企业。2015年5月工信部对已经公告的铸造用生铁规范企业进行了复核,并于2016年7月21日进行了公告:冠华公司被撤销了铸造用生铁企业资格。那么该公司的128立方米高炉现属于淘汰范围的落后设备。因此,此次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拟淘汰冠华公司的128立方米高炉。
3、平板玻璃、锌冶炼普查情况
按照《关于对全省平板玻璃、锌冶炼行业全面普查的通知》(豫淘汰落后办〔2016〕1号)要求,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未发现我市有平板玻璃和锌冶炼生产企业。
三、取得的效果如何?
自国务院开始从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以来,我市在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委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为发展新兴产业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土地指标,为我市大气质量的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下一步应采取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2010年我们制定并通过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政文〔2010〕54号),成立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单位参加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平顶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意见》(平淘汰落后办〔2010〕1号),部署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目标责任,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统筹推进,密切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由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的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建立了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分工制度,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工作,与相关单位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更好地促进了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打下了基础。
(三)因地制宜,积极帮扶。为切实解决好承担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企业的职工安置、偿还债务、企业转产等问题,我们将按照上级规定,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支持。
(四)严密组织,认真落实。为了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列入名单的企业按时淘汰落后设备,我们在审核、督查和召开各种会议过程中,会更多地向地方和企业讲解国家政策,要求并督促企业采取措施,确保落后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按要求拆除或废毁,以实际行动推进工业能耗持续下降。
询问八:
询问人:梁丽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我们知道,不合格成品油一旦流入市场被机动车辆使用,排放尾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请问工商部门,你们作为成品油市场监管的部门之一,在这方面你们单位有什么职责?采取了哪些措施?在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应询人:仝宛鎏(市工商局局长)
首先感谢市人大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工商部门作为成品油市场监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的监管。
近年来,我们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和工商总局、省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把成品油列为流通领域的重点商品,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责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质量抽查抽检相结合,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2013以来,我们每年都要联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我们还结合春耕、夏播、秋种等不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针对农村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工商部门重点查处无合法进货来源、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示不相符的经营行为。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组织成品油专项整治活动6次,对我市286个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中石油51个,中石化86个,社会加油站149个),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发现各类问题186个,及时整改问题110个,限期整改问题76个。通过开展常态化的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地规范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
二是加大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实施质量抽检是我们工商部门监管成品油的主要手段。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各级工商机关每年都要组织执法人员,并委托有鉴定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全市销售汽油、柴油的加油站(点)进行抽样检测。2013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投入检测经费43.9万元,开展抽检9次,抽查加油站230个(次),抽检成品油346个批次。从抽检的情况看,我市汽油的整体质量好于柴油。汽油质量不合格主要是乙醇含量不够,柴油质量不合格主要是硫含量超标,硫含量超标的柴油燃烧后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很重要的就是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年来我们工商部门对不法加油站点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执法必严。2013年以来共立案成品油案件126起,行政处罚86万余元。为了扩大警示作用,我们还将这些违法案件信息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警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将违法经营者列入企业异常名录或者黑名单,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增加其违法成本,从而促进了我市成品油质量逐年好转。
四是督促成品油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成品油经营者是确保油品质量的第一道防线。为了督促其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升职业道德,我们一是督促指导成品油企业建立完善购销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规范进油渠道,规范经营活动,增强其自律意识。二是定期召开行政约谈会,今年6月6日至8日,全市工商系统以县(市)局、分局为单位,组织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召开了12次行政约谈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通报成品油违法案例,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出要求,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各位委员,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整体质量有所好转。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成品油经营企业受利益驱使,进油渠道不正规,油品质量不能保证;二是成品油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必须经专业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方可认定,抽样到出报告最少半个月时间,检测周期长,程序复杂;三是成品油抽检很难做到全覆盖、全批次,个别不法经营者仍然有机可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询问为契机、为动力,发扬优势,弥补短板,进一步加大成品油抽检频度,扩大检测覆盖面,督促油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最后,恳请市人大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对工商工作继续给于关心、支持和监督。
询问九:
询问人:王留根(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信息技术开发公司副总工程师)
如果油库和加油站的建设及管理跟不上去,也会对空气造成一定影响,甚至有时还比较严重。请市商务局负责同志介绍一下,目前,我市油库和加油站分别有多少家?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怎样?哪一家效果最理想,有什么经验?
应询人:赵水才 ( 市商务局局长)
非常感谢人大代表和各位委员对我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所提出的关于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情况是近年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加油站市场需求旺盛,油气污染治理势在必行,油气污染是指汽油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油蒸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油气回收治理(简称油气回收)是指在装卸汽油和给车辆加油的过程中将挥发的汽油油气收集起来,通过吸收、吸附或冷凝等方法,减少油气的污染,使油气从气态转变为液态,重新变为汽油,达到回收利用的目的。
目前,我市现有油库2座、加油站341座,其中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的加油站311座,剩余30座加油站没有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其中有24座加油站由于道路改造、不符合城市规划等原因已申请停业,不需要改造)。按照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0月底前,剩余的6座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我市在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中,中石化光明路加油站做的比较好,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标准高、投入大,该站还制定了专门的油气回收管理制度,使全体员工了解油气回收系统的原理和操作,并做好日常记录、定时自检维修,确保其稳定达标运行,欢迎各位领导检查指导。
询问人:王留根(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信息技术开发公司副总工程师)
请商务局负责同志再介绍一下,目前我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应询人:赵水才 ( 市商务局局长)
在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中,我们的工作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的地方,还存在一些无证的非法加油站不在监管范围,需要各县(市、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进行打击和取缔等问题。为推动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性成果,减少油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局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平气联办)[2016]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油气回收治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工作,制定下发了《平顶山市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商商贸〔2014〕51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市环保局报送我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范围详细情况,并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对我市改造任务进行分解,下发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任务,配合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点、储油库下达改造通知,要求其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同时要求新建加油站在验收时,必须同步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对逾期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将暂扣其经营许可证,要求其停业治理。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多次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中石化平顶山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了宣传和动员,不断提高成品油经营单位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扎实推进治理,做好服务协调。我局多次组织县(市、区)商务局、两大公司、加油站(点)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负责人召开现场会,对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的加油站进行现场观摩,学习油气回收改造经验,提高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效率,同时听取各县(市、区)、两大公司油气回收改造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各县(市、区)、两大公司油气回收改造进展情况;配合市环保局定期通报各县(市、区)、两大公司油气回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开展。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我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减少了油气污染物的排放,推进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我市加油站、油库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立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局,加强日常监管,促进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询问十:
询问人:晏树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作为平顶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请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我市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工作中采取了哪些防扬尘措施?你局是如何进行监管的?
应询人:郭金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感谢晏委员对信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去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不等不靠,勇于担当,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严格标准抓治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标准(施工工地周边全围档、出入车辆全冲洗、施工主要道路及区域全硬化、拆除工地全部湿法作业、物料堆放全覆盖、渣土车辆全部密闭或覆盖运输),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自查、分区域检查、集中整改等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落实防扬尘措施。截至目前,已督促企业规范施工围档14200多米,建立冲洗设施84套,其中定型式冲洗设施51套,硬化场地12900多平方米,
密封搅拌棚31个,遮盖裸露土方约7万余平方米,同时,还建立了扬尘治理工作台帐,对没有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标准的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日检查,实行督查通报和问题消号制度;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定的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标准开展工作。
二是盯住关键抓治理。为解决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过程中的遗撒问题,我局要求运输企业改进改装车辆的防遗撒设施,增设自动化的全密闭和卫星定位装置。目前,由市城管处建管办监管的110台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了自动化密闭装置的改装工作,并加装了GPS定位系统,基本实现了渣土运输的科学化、全程化和智能化管理。今年5月份,指导新城区完成148台运输车辆的改装工作。重点抓住晚上8:00点到次日早晨5:00点这个时间段,加大对出土工地和渣土车的巡查,发现遗撒问题立刻解决;同时,抓住利好时机,补栽各类乔灌木1.6万多株、地被植物3万多平方米,减少黄土裸露5.5万多平方米;督促各区(管委会)多方筹措经费,新增机(洗)扫设备34台,市区道路机扫率由2014年的52%提高到现在的82%;督促辖区政府落实拆迁工地监管责任,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停工措施。督促市区19家商砼企业226台运输车安装了防遗撒装置,安装率由“零”提高到100%;近50个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安装率达100%。
三是密切协同抓治理。不定时联合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做好渣土遗撒、随意倾倒等查处工作。借助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加大扬尘类信息采集和处理力度。目前,累计受理涉及“蓝天工程”类案件约2500余件,微信平台受理市民举报130件,处置率达100%,助推了扬尘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是强化宣传抓治理。去年以来,编发扬尘治理《工作简报》23期、《督查通报》37期,专项整改通知书16份,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等新闻媒体刊发扬尘治理稿件80篇,电视报道11起,对23家落实防尘措施有问题的单位或企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媒体曝光、暂停办理建设手续等处理。今年,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统一编印了《河南省建筑扬尘治理明白书》《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和《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制作《河南省建筑扬尘治理明白书》宣传册2000份,发放到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与企业逐一签订《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并将《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签订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五是动态监管抓治理。随着治理大气污染宣传和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大部分施工企业和施工从业者,对扬尘治理的重要性认识还是比较明确的,落实防扬尘措施的自觉性也有所加强,但施工中动态防尘措施跟不上,往往是一个施工区(点)或施工程序结束后,作业面没有防扬尘措施,这种情况还比较普遍。今年,我局注重了日常的动态监管,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只要有土方开挖、只要有物料进场、只要有渣土外运,都要随即把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跟上,逐步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动态化和随即化。
尽管我局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一是个别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扬尘防治仍然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新开工工地冲洗设施不规范、车辆带泥上路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二是对一些社会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渣土的管理手段还不多,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依法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围档、遮盖、密闭、冲洗、洒水、硬化等防扬尘措施的动态监管,凡达不到要求的硬起手腕坚决予以纠正并督促整改,把各项防扬尘措施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出现“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现象,促进扬尘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轨道。
询问人:晏树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城镇集中供热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群众对这个问题反映强烈。再问一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市居民2015年集中供热的状况如何?2016年工作是怎样安排的?目前进度如何?老百姓期盼今冬供热取暖问题能否如期落实?如何处理好供热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之间的矛盾?
应询人:郭金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我市自1988年开始实行集中供热,现有两家供热企业,分别为: 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平能化集团阳光物业公司。其中,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热范围为我市老城区和新城区,其热源厂主要有平东热电公司、坑口电厂、姚孟电厂;中平能化集团阳光物业公司供热范围为我市北部矿区,其热源厂主要有三和电厂、坑口电厂等。我市老城区供热以蒸汽网为主,以小区(单位)为单位按量计费;新城区供热全部是高温水网,按面积收费。我市现有供热面积约900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到35%。
(一)关于2015年供热情况。我市集中供热从每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在每年正常大修、技改基础上,采暖期前,提前开展了供暖准备,积极联系热源厂优先保障供热负荷,对管网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消除缺陷,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备品备件、用户申请、热费收取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采暖期到来之际随时申请、及时用热。2015年进入11月后气温骤降,11月13日开始供暖,比规定日期提前两天,老城区根据用户申请也进行了提前供暖,较好的保证了市民用暖需求。2015年新申请用热居民用户52万平方米,蒸汽制冷商业用户4.5万平方米,工业用户28吨/小时,工业厂房采暖10万平方米,市区总供热量近160万吨。
为保障冬季供暖,热力集团及平煤供热分公司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用户用热咨询和投诉。热力集团狠抓信息化建设,老城区实现GPRS数据远程传输100%覆盖,成立数据中心实时监测分析用户情况,为管网经济运行提供科学依据。新城区建成了新的调度中心,及时掌握供热质量信息,为新城区用户提供服务。
(二)关于2016年供热工作安排及工程进度情况。2016年,我们将继续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平顶山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建设要求,一方面重点做好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扩建一期工程北线工程收尾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启动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扩建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目前,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扩建一期工程北线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可与老城区联网,满足老城区用户的用热需求;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扩建二期工程选址意向书、土地意见、热源厂购热协议、节能评估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可研报告已评审通过,勘察设计已招标,但由于我市快速路系统规划设计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因此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扩建二期工程详细规划路由尚不能确定。待该项目规划手续批复后,我局将督促市热力集团及时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等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三)关于老百姓期盼今冬供热取暖问题能否实现问题。热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供热区域有个合理的半径,超过一定范围,供热效果就会下降。今年供暖期,西线北线能够覆盖的区域,可向市热力集团提出用气申请,待接入后,即可实现供暖。2016年底,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扩建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后,通过发展新用户,供热普及率可达30%以上。
2020年底,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扩建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后,相信通过未来发展,到供热普及率可达50%以上。
(四)如何处理好供热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之间的矛盾。处理供热与大气污染之间的矛盾,主要在于关停小燃煤锅炉,建设大型热电联产火电厂,具备条件的还可以建设燃气电厂或燃气锅炉,大力发展集中供热。目前我市集中供热热源厂主要为平东热电、姚孟电厂及九矿电厂,全部为热电联产电厂,上述热电联产电厂全部安装了环保装置,达到排放要求。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可以有效减少小型燃煤锅炉取暖,有利于大气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