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二〇二四...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12月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史正廉、巩国顺、严寄音、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侯红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万英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胡荃、葛巧红、詹洪方、孙志平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关于我市饮用水源地立法保护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省十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书记胡荃在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新要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做好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和担当。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年后召开,市县两级人大要组织市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研,真正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履职尽责,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牵头协调组织各委室精心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增强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纪律要求,从严要求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不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在社会上、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