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二〇二四...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关于平顶山市2016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62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    高永华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5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1-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229641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475003万元,为预算的38.6%,同比增收33409万元,增长7.6%。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240593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82958万元和上级追加37193万元,截至5月底,支出预算调整为2360744万元,实际支出991303万元,为预算的42.0%,同比增支115796万元,增长13.2%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40410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144813万元,为预算的42.5%,同比增收21620万元,增长17.5%。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34162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32524万元和上级追加2394万元,截至5月底,支出预算调整为569080万元,实际支出183117万元,为预算的32.2%,同比增支6661万元,增长3.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74220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174414万元,为预算的30.4%,同比增收57152万元,增长48.7%。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68337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70376万元和上级追加2431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641144万元,实际支出282761万元,为预算的44.1%,同比增支4814万元,增长1.7%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0433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108441万元,为预算的54.1%,增长109.6%。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03643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46306万元和上级追加1812万元,截至5月底,支出预算调整为251761万元,实际支出109449万元,为预算的43.5%,增长30.9%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29626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307266万元,为预算的37.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815146万元,实际支出256409万元,为预算的31.6 %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88025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166588万元,为预算的28.3%。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99118万元,实际支出171589万元,为预算的28.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6800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966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完成966万元),为预算的14.2%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800万元,1-5月份实际完成966万元,为预算的120.8%。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安排支出。

(五)上级财政追加、返还、补助和转移支付财政资金情况

截至5月底,上级追加我市专项转移支付合计281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249575万元,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32161万元。上级税收返还871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40229万元。

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合计48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43747万元,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5022万元。上级税收返还360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189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教育和农业等方面。

(附表一:平顶山市20161-5月上级追加、返还、补助和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六)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90074万元,1-5月份实际支出752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5.9%,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999万元,教育支出66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69万元,农林水支出44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9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2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1万元。

(附表二:市本级20161-5月份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情况表)

(七)我市地方性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5月底,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831580万元,其中:政府债务1540936万元(包括一般债务846914万元和专项债务693995万元);政府或有债务290644万元。

截至5月底,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771138万元,其中:政府债务563403万元(一般债务345183万元,专项债务21822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207735万元。

20164月底,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置换债券14440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1362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8200万元;市本级置换债券12781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9781万元,置换专项债券3000万元,债券已全部下达。

(附表三:平顶山市20165月底债务分类汇总统计表;附表四:平顶山市2016年第一批一般置换债券额度分配表)    

二、全市15月份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一)收入主要指标距离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各级次间收入增长不均衡

从全市看,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5003万元,居全省第9位,比排名第8位的开封市(527876万元)少52873万元,而排名紧随其后的焦作市仅比我市少了98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6%,比全省平均增幅18%低了1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8位;税收比重为69.4%,比全省平均水平71.8 %低了2.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4位。从分级看,各级次之间增长不均衡,部分单位差距明显。呈增长趋势的单位为7个,分别是:市本级增长17.5%、新华区增长10.4%、湛河区增长25.9%、高新区增长15.2%、新城区增长7.5%、叶县增长2.2%、汝州市增长23.2%。呈下降趋势的单位为6个,分别是:卫东区下降11.4%、石龙区下降12.2%、鲁山县下降17.6%、宝丰县下降2.2%、郏县下降12.2%、舞钢市下降11.4%。其中增幅最高的湛河区与增幅最低的鲁山县相差43.5个百分点,差距较大。

(二)后续财源不足,税收收入增长乏力

从市本级看,经济增长缺少新的重大项目支撑,税源结构过于单一,企业户数逐年减少,后续财源严重不足。天宏焦化、氯碱化工、中材环保、平煤机、橡胶轮胎厂、绢纺厂、化肥厂等部分纳税额较大的企业,或破产、或改制、或退城进园,税源项目急剧减少。加上受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市经济增长延续了下行态势,来自煤炭、化工、通用设备、商业等行业的税收持续减少,电力税收因大量进项税票尚未取得导致暂时性增收,明显增收的行业只有金融业、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使得市本级税收持续出现下降。截至5月底,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83860万元,同比减少2850万元,下降3.3%,税收比重跌至57.9%。市本级收入增长全部依靠非税收入拉动,非税收入同比增收24470万元,占增收额21620万元的113.2%,拉动市本级收入增长19.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受一次性收入影响较大,如果剔除污水净化公司处置收入25332万元和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01万元后,市本级实际收入为108780万元,同比减少14413万元,下降11.7%。从县级看,产业集聚区发展较慢,对增加地方税源效应不明显。从20132015年产业集聚区省对市县税收返还情况看,我市返还数分别为569万元、494万元和492万元,三年合计返还1555万元;同期新乡市返还数分别为3859万元、2399万元和1718万元,三年合计返还7976万元;许昌市返还数分别为2717万元、4081万元和2924万元,三年合计返还9722万元;商丘市返还数分别为5016万元、4020万元和3402万元,三年合计返还12438万元;我市与以上三市的返还差距分别为6421万元、8167万元和10883万元,差距十分明显。从全省产业集聚区税收增长情况看,2010年到2015年全省年均税收增幅为12.1%,我市增幅为10.1 %,低于全省增幅2个百分点。

(三)第二产业税收持续下降,第三产业税收增幅继续回落

截至5月底,全市第二产业税收完成143625万元,同比下降3.2%,减收4723万元,其中:采矿业33825万元,同比下降25.5%,减收11554万元;制造业47317万元,同比下降6.1%,减收3063万元;电热燃水17995万元,同比增长1.4%,增收251万元;建筑业44488万元,同比增长27.7%,增收9643万元。第三产业税收完成156951万元,同比增长7.9%,增收11446万元,其中:金融业完成56515万元,同比增长18.3%,增收875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9150万元,同比增长24.8%,增收9778万元。

(四)税制改革对市本级收入影响较大

“营改增”试点全面实施后,严重影响市本级收入增长,“营改增”后市本级财政将会出现收入、财力双下降的不利局面。据测算,2016年市本级增值税及营业税收入预计完成9亿元,比基期年减收1亿元。市本级增值税权重远远大于营业税,中央下划收入较多,营改增后我市为固定上解体制,上解基数预计为3.9亿元。由于近2年增值税持续下降,营业税增长平缓,而中央以2014年为基数,税收基数较高,致使2016年收入难以完成基数,市本级需赔补上解基数3亿元。

(五)财政收入受一次性因素影响显著

去年为有效提高财产行为税管理质效,税务部门通过加强与国土、房管、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由于财产行为税与经济增长程度关联性不强,其依靠税收专项治理实现的增收不仅不会延续到来年,还会影响来年税收。去年6月份全市征收地方级税收9.4亿元,其中2.2亿元营业税、4.2亿元耕契两税、1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3500万烟叶税。正常税收仅有1.6亿元,占17%;一次性税收7.8亿元,占83%。这些因素累积在一起,将大幅影响我市今年6月份税收组织。

(六)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由于经济增速放缓,全省和我市PPI已连续下降,对以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的地方税收收入影响很大,我市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明显;国家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进一步减少财政收入,我市收入尤其是县级还存在较大缺口,收入预算完成难度很大。支出方面,由于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支出压力很大。如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公车改革、工资调整等政策性增支因素给各级财政带来了很大的支出压力,各级财政入不敷出,刚性缺口很大,财政运行异常艰难,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较快,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和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用好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将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教育、社保、农业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91303万元,增长13.2%。其中:全市民生支出完成768479万元,增长18.3%,比全市平均支出增幅13.2%高了5.1个百分点;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5%,比上年同期的74.2%提高了3.3个百分点。市本级民生支出完成124698万元,增长7.6%,比市本级平均支出增幅3.8%高了3.8个百分点;市本级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1%,比上年同期的65.7%提高了2.4个百分点。分支出项目看,全市教育支出177101万元,增长5.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269万元,增长16%;住房保障支出27376万元,增长69%;农林水事务支出33833万元,增长22.4% ;医疗卫生支出159374万元,增长18.1%

三、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拓宽企业发展渠道

市财政整合2.5亿元产业扶持类财政性涉企专项资金,研究设立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基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农业发展基金、新型城镇化发展(PPP)基金4支政府性产业发展基金,金融机构按照4:1的比例放大资金规模,支持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等行业发展。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累计办理业务265笔,涉及金额22.68亿元;中小企业增信基金为26家企业提供增信贷款11170万元。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资金2.5亿元,用于郑万高铁平顶山段项目建设;落实资金2.5亿元,用于湛河治理项目工程;落实资金3500万元,用于长安大道西延和平宝路改线工程;落实资金585万元用于昭平台灌区续建;落实资金7000万元,用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安排资金支持鹰城广场改造、河滨公园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成功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未来三年上级财政将给予我市更多专项资金支持。

(三)大力推广PPP模式,助推更多项目落地

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推广PPP模式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新项目;加强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建设,管理和发布PPP项目信息;协调、服务、指导PPP项目单位规范运作;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同时研究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PPP)基金,撬动金融资金共同投入到市政府主导或引导的重点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目前,我市进入省意向库项目个数32个,投资总额为266亿元;进入备选库项目11投资总额为86亿元;进入推介库的项目7,投资总额为64亿元;进入执行库的项目1个(市区污水处理厂),中标价8.6亿元。

(四)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2016年市政府初步选定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26个,建设安置房12353套,为更好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向国开行申请贷款。今年来共申请国开行贷款项目9个,申请贷款额度60.5亿元,其中:3个项目已获批准,共获批贷款额度12.6亿元,已到位贷款资金2.8亿元。同时,为加快消化库存商品房,鼓励居民住房消费,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已垫付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每平米补贴200元。

(五)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积极争取以工代赈、扶贫发展、少数民族生产发展等上级专项扶贫资金7502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20万元,用于扶贫攻坚。筹措落实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专项资金7.97亿元,用于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计划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个,争取省级补助资金400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供(排)水、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计划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181个,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570万元,用于农田水利等多种公益事业项目,这两项工程各县(市、区)正在进行招投标、评审、公示等工作。

(六)开展财税监督检查,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不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财政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开展了“小金库”专项重点检查、混库资金检查、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多项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完善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优化支出流程,强化支出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受经济结构调整、“营改增”以及工业运行低速增长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我市财政经济形势严峻复杂。下一步,要做好新常态下打持久战、攻坚战准备,奋力拼搏、克难攻坚、务实创新,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厚植财源,不断壮大经济实力

一是围绕城市转型与替代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阶段性目标,研究设计财税政策的支持模式;二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政府性基金的设立与运作,在研究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电子商务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和新型城镇化等四支基金的基础上,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扶持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建设,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三是突出招商引资中财税评估,对招商项目和投资方的相关方案予以财税效益评估和筹划,避免只见项目落地不见税收产出情况发生,提升我市经济、税收发展的后劲;四是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强化金融产业规划和发展,吸引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进驻,进一步提高金融业的税收贡献;五是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对县区财政体制,通过采取下放市级税收、属地征管、就地缴库、合理分成、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作用,调动各地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二)强化征管,努力确保应收尽收

一是密切跟踪税收变化情况。深入开展收入分析,加强重点税费监控,确保重点税源及时入库。二是加强收入调度。完善国税、地税、财政三部门联系制度,切实增强财税征管的合力。严格落实收入考核办法,建立完善收入增长激励机制。三是加大稽查力度。要依法组织收入,努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坚持依法治税,扩大稽查覆盖面,严厉查处税收跑冒滴漏行为。四是严格非税收入征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国有资本收益、资产使用处置收入等的收缴管理力度,实现应收尽收。摸清存量国有资产和资源底数,着力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堵塞收入漏洞,增加财政收入。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紧抓机遇,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在重大建设项目上对我市的资金和政策倾斜,争取“营改增”后上级对我市的财力补助,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和资金支持力度。

(三)优化结构,有效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从紧从严控制公务性支出。“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执行时间节点要求,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机关单位公用经费按进度拨付,确保各类专项及时下达、财政支出及时实现,全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三是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大力支持农业、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本级财力统筹安排,不折不扣地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民生上来。四是精准推进脱贫攻坚。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面落实财政扶贫政策。五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快结转项目执行,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四)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改革,细化全口径预算,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和标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强化年度预算约束力。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确保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三是加快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完善市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办法、程序和内容,形成比较成熟的规划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县级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从2016年起在水利、义务教育、卫生计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规划编制试点。四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出台专项资金管理目录,控制专项资金数量,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六是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新型城镇化(PPP)基金的作用,助推更多项目落地。七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资源型城市由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空前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克服困难,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2016年预算和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圆满完成!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