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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培训会议召开

  5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培训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荣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培训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培训会议精神的意见。

  就做好立法工作,李萍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要正确把握当前我市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开创我市立法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市提供重要遵循。二要统一思想,自觉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和立法问题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在正确的方向上有序推进。三要讲求方法,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统筹协调作用,把握好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调动好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民主立法格局。四要抓住关键,着力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评估,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努力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五要夯实基础,努力提升立法队伍素质和能力。要提高思想境界,培养奉献精神,培养严谨认真的态度,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在学习实践中锻炼成长,尽快成为立法工作的骨干人才、出色工匠和领军人物。

    王新民作辅导报告。张荣海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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