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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精准扶贫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6102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扶贫办主任    陈岱威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全市精准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深入贯彻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目前扶贫工作现状

  1、基本情况。我市共有贫困人口175929人、59644户,贫困人口占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430万人)的4.1%,占我市农村人口的5.8%。全省有5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级贫困县38个、省级贫困县15个),我市鲁山为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83326人;叶县为省级贫困县,贫困人口46527;宝丰、郏县、舞钢、石龙区贫困人口共46076人。全市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分别是:因病35.56%,因残6.37%,因学2.17%,因灾1.17%,缺资金28.07%,缺技术15.12%,缺劳力7.23%,交通条件落后1.03%,缺土地0.8%,缺水0.46%,自身发展力不足2.02%

  2、主要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整体部署,我市确定叶县2017年脱贫摘帽,鲁山县2018年脱贫摘帽,2019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市委、市政府倒排时间,将任务细分到各年度。2016年全市预计能完成脱贫任务的35%以上(约6万多人),2017年完成45%以上(约8万人),2018年完成20%左右(约3.5万人),做到步步为营、如期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确保如期兑现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二、脱贫攻坚工作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级领导经常深入到贫困乡村、贫困农户,了解第一手情况,并召开座谈会,指导精准扶贫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都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扶贫措施,全力精准帮扶,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

  1、进一步明确脱贫任务。201617日,召开了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和推进举措。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健全完善了“市级负责督促协调、县级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承担具体责任”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并于62日召开了所有市级领导参加的高规格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全面总结、扎实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扎实开展了多次建档立卡“回头看”,特别是今年7月,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精准识别“26365”的标准和程序,采取“市抽查、县督导、乡镇推磨检查”的方式,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再核实”工作。同时,成立了5个市级督查组,严格按照标准进村入户随机抽查,指导县、乡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努力做到应进则进、应出则出、应扶则扶。国家组织了对鲁山县建档立卡第三方评估,反馈情况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率98.5%,脱贫准确率97.1%,帮扶工作满意率95.3%。评估结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说明了我市建档立卡工作比较扎实。

  3、狠抓产业扶贫工作。坚持将产业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根本举措、最重要途径和最稳定渠道,围绕重点脱贫产业,精准施策,精准到户,切实增强脱贫“造血功能”。一是因地制宜完善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和精准脱贫规划,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光伏产业、特色林果、种植基地、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脱贫主导产业,特别在贫困区域优先实施100万亩生态原粮、75万亩饲料粮规划。二是坚持循环农业的大方向,强化合作带动。利用已经成熟运行的金融、市场、保险等服务平台优势,支持建立了猪、牛、兔、鸡、驴五个养殖合作总社和生态粮种植合作总社,采取“目标市场+合作社+龙头企业+金融保险+农户”的方式,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和保险服务,实施标准化生产,与贫困群众建立紧密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带动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三是指导县(市)充分利用贫困山区环境资源优势,加快基础建设,实施连片开发,规划打造有特色的农村精品旅游线路,辐射带动沿线贫困村、贫困户从事旅游产业。四是积极引进中民投等企业在鲁山、叶县投资,将光伏产业与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相结合,发展新的扶贫产业。

  4、认真落实精准脱贫措施。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五个办法”、“五个方案”和“五个专项方案”,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细化落实措施。一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制定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2016年实施方案,并分解下达了搬迁任务和资金使用计划。我市上报搬迁计划2.5万人,目前,实际建档立卡搬迁人数6827户、23084人。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24户、4372人(鲁山县6322092人,宝丰县6922280人);2017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97户、3678人;2018-2019年,根据群众意愿和国家、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具体规划实施剩余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20年稳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二是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和民政部门多次沟通对接,加强信息共享,把扶贫人口中患有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把低保人员中有劳动能力、能够通过其他途径脱贫的人员纳入扶贫人口之中,加快推进低保人员、贫困人口的标准衔接、对象衔接和政策衔接,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鲁山县已研究制定兜底扶贫、集中供养的方法措施,已经启动对千余名无劳动能力、无自理能力、无依无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三是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今年以来有5986户困难群众得到临时救助,资助20.3万人参合参保,2754人享受门诊救助,14901人享受住院救助,共发放资金3651万元。四是大力推进转移就业、教育扶贫和巾帼扶贫。研究出台了我市贫困群众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及资金扶持的方案,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引导转移就业;加大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改善学校基础条件和师资力量,不断提高学生受教育水平;以“巾帼扶贫行动”为载体,竭力为贫困妇女送政策、送培训、送技术、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去年以来,我市已开展培训400余期,发放小额贷款1.3亿元,带动1.1万农村妇女实现了就业创业。

  2016年省定我市脱贫目标38380人,市定预脱贫6万人以上。

  5、不断创新扶贫模式。一是强力推广资金互助扶贫模式。叶县支持贫困村成立资金互助社,为贫困户提供生产性贷款,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被称为“叶县模式”在全国推广。目前我市已有190个村开展互助资金项目。二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将部分扶贫资金作为种子担保基金,通过银行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目前,我市现代农牧、伊稞肉牛等合作社与京东金融、中华保险等开展合作,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和农业保险。三是实施电商扶贫。鲁山县已经获批国家电商扶贫示范县,叶县实施了电子商务精准扶贫进农村工程。同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支持邮政、供销社及阿里、京东电商企业等发展农村网点,搭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积极培育一批知名的“互联网+特色农业”品牌。

  6、实现定点帮扶全覆盖。一是实行市级领导联系扶贫重点乡镇制度。市级领导已全部到联系的扶贫重点乡镇,开展实地调研或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脱贫主体责任,理清思路,找准路径,落实好精准扶贫各项措施。二是抓好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目前全市436个贫困村都派驻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并持续开展培训、轮训,切实提升了驻村帮扶的能力和成效。认真落实“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实施了派出单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建立了一对一、一对多的帮扶关系,制定落实好精准扶贫明白卡,做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帮扶单位不脱钩。同时,市委组织部成立了11个县级领导带队的暗访组,加强驻村工作的督查检查,目前已对部分不能坚守岗位、工作开展不力的第一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不适任的56个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三是为贫困村选派扶贫科技特派员。首批选派的168名扶贫科技特派员已深入贫困村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帮助贫困村强科技促发展找路子,着力解决主导产业的瓶颈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推进农业科技快速进村入户,推动贫困村尽快脱贫致富。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参与扶贫开发,大力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巾帼脱贫、扶贫志愿者等行动,有效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7、努力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各级责任充分落实。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脱贫责任,健全完善“市级负责督促协调、县级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承担具体责任”的脱贫攻坚责任保障体系。二是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逐步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扶贫资金逐年增长。市本级预算在2015102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增加500万元,到2018年将达到2500万元。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专款,支持扶贫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工作;拿出200万元,支持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鲁山县、叶县也在县本级财政每年1000万元的基础上,逐年增加投入,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全面放开,脱贫攻坚的政策活力得到充分释放。三是督导检查更加严格。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4个脱贫攻坚督导组,深入各地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脱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8、项目资金安排情况。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13031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508万元已于去年底下达到县(市、区);第二批资金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811万元已经下达;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060万元已下达到鲁山、宝丰;省财政扶贫资金652万元和市本级资金1500万元于6月底前下达到县(市、区)。目前,各县(市、区)已将资金分解到各类项目上,其中:整村推进项目79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个;雨露计划培训2000人;互助资金项目32个;到户增收项目48个(种植项目19个,养殖22个,加工业5个,农家乐2个),涉及188个村、2935户;光伏扶贫项目投资635万元。第一批资金项目已开工建设,第二批和市本级资金已落实到项目上,正在评审和招投标。

  三、存在主要问题

  1、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工作需要加强。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再核实”,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明显增加。现有很多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只有贫困县能够享受,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派驻以贫困村为主,非贫困县、非贫困村扶贫支持政策短缺,脱贫攻坚工作相对薄弱。

  2、扶贫产业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产业发展是扶贫最稳定、最主要的途径,但扶贫产业所在地基础条件普遍较差,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没有优势,需加大对产业扶贫的支持力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意识不强、劳动技能弱,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目前对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的投入还不够,扶贫产业的模式创新还有待提高,新兴产业与精准扶贫的对接还有待加强。

  3、重点项目进展不平衡。有的县面对扶贫资金使用权、扶贫项目审批权和资金整合权全面下放到县的新情况不适应,遇到问题研究创新不够,有等靠观望思想,导致部分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土地、规划、招标、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项目推进实施周期较长,全市整体进度不理想。

  4、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缺乏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存在不适应、不会干等问题,针对帮扶对象“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的个性化帮扶措施跟不上,帮扶效果不明显,贫困户满意度不高。

  5、激发内生动力不够强。目前尚未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难啃的硬骨头,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由于对扶贫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到位,群众对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有偏差,有的甚至将扶贫看作是一项福利政策、理解为发钱发物,“等、靠、要”思想仍比较普遍,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足。

  6、贫困县主要经济指标存在历史基数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贫困县人均纯收入底数过低,统计数字上不去,已成脱贫攻坚的制约因素。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九次党代会报告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立足于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致力于关键环节、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上下一心、部门联动、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统筹谋划布局,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脱贫政策不断出台,时间日益紧迫,体制机制需不断完善。要在着力构建多层、立体、互动一体化工作体制上下功夫,形成主体责任强化、领导指示落实有力、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工作氛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职责明晰到位,建立健全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扎实有效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全方位精准发力,宣传发动到位,谋划布局到位,部门分包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查问效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工作格局。

  2、突出扶贫重点,抓产业脱贫牛鼻子。坚持将产业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举措和最主要、最稳定的渠道,精准施策、精准到户,切实增强脱贫“造血功能”。一是因地制宜完善和落实扶贫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强化循环农业、光伏产业、特色林果、生态粮和饲料粮基地建设、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几大主导产业,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生产体系。二是坚持循环农业的大方向。充分发挥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建设的优势,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金融保险+农户”、“目标市场+合作社+公司+金融保险+农户”等方式,强化合作带动,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促进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致富。三是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合作社发展等工作,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产业长足发展、稳定脱贫奠定基础。

  3、多策多措并举,形成脱贫攻坚合力。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脱贫攻坚5个办法、5个方案、5个专项方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扎实搞好资金整合和项目库建设工作。进一步精准核实易地搬迁人口,加快搬迁建设进度。强化社会兜底措施,做到精准到户、应保尽保。继续推进“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统筹做好工作。大力推进转移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不断创新资金互助、金融扶贫、电商扶贫等模式。发挥第一书记的作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大力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科技特派员入村、巾帼扶贫、扶贫志愿者等行动,形成社会合力。

  4、立足目标任务,倒排工期精准施策。按照全市脱贫规划,2016年全市要完成脱贫任务的35%以上(约6万多人),2017年要完成45%以上(约8万人),2018年要完成20%左右(约3.5万人)。脱贫攻坚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紧盯目标,统筹谋划,强化措施,共同发力,在精准识别基础上突出抓好精准施策,着力解决“怎么扶”的问题;突出抓好精准督查考核,着力解决“谁来扶”的问题;突出抓好精准退出,着力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做到步步为营,打牢脱贫攻坚环节基础。

  5、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攻坚保障体系。按照“市级负责督促协调,县级承担主体责任,乡级承担具体责任”的脱贫攻坚责任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好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脱贫攻坚视察、巡察、督查、审计等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痕迹管理,确保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强化督查、纪检、审计等工作,对脱贫攻坚中的督促协调责任、牵头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具体责任进行监督,纠正治理在脱贫攻坚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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