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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36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平顶山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实力重返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贯彻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向人大常委会或财经委员会报告,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和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以及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新时代党委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的制度机制。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强化“两个机关”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鹰城建设

    3.自觉接受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程,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主动请示报告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要立法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以及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市委研究决定。 

    4.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完善地方性法规委托、联合起草机制,注重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前和实施后的调研评估,组织法规草案专家论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做好普法宣传,开展实施情况调研评估。

    5.落实2018年立法计划。审议《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做好报批工作。对《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平顶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平顶山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围绕市委综合实力重返第一方阵目标任务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科学编制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做好本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动审查“一府两院”、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认真履行好监督职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7.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全市文物及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8.加大对经济运行和预算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加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在线监督系统,逐步实现预算联网监督。建立市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和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制度。

    9.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

    10.积极开展视察调研。围绕我市环境状况、拆违拆迁、造林绿化、旅游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围绕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脱贫攻坚、宗教、中小学大班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1.持续推进专题询问。总结经验,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推动改进工作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不断改进专题询问方式方法,抓好产业转型发展专题询问及有关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专题询问实效。

    1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信访事项。抓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为有关方面工作提供参考。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选举工作

    13.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及时就改革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

    14.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委部署和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做好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加强换届选举宣传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确保换届选举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15.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做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人员依法任命工作。继续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开展督查。

    五、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16.完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专题。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促进“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开展修订《平顶山市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工作调研,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在全市逐步推开预算联网监督。

    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7.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抓好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适时对新任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进行培训。

    18.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全市新一届代表中开展“不忘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双联系”工作制度。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等。

    19.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修订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办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大议案建议办理指导督办力度,推动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20.严格代表履职管理。落实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和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完善代表履职平台运转机制,建立新当选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立新当选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实现代表履职档案互联互享。制定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

    21.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认真抓好新一届驻平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23.加强常委会建设。着力抓好能力建设,全面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学习本领。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完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狠抓落实本领。着力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要求,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调研的计划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深入了解情况,推进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着力提高审议质量,健全议题确定、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督办工作机制,加强调研前后学习总结,抓好撰写提纲、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环节的学习培训。发挥专门委员会优势,提高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化水平,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调研和专题审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24.加强机关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机关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和信息化工作水平。持续抓好“五学”“月讲座”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养,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正确导向,重视中青年干部成长,加大科级干部管理和轮岗交流力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强化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着力提升人大新闻宣传实效。加强机关会务服务、公文运转、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常态化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全面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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