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
人大工作的根基在群众、活力在代表。近年来,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立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职责定位,围绕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其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是“四抓四提升”,即抓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抓制度建设,提升履职意识;抓活动平台,提升工作自觉;抓代表监督,提升履职实效。
一、抓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一)抓好集中培训。针对新当选代表往往存在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不太熟悉,执行职务不知从何处着力等问题,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确定了换届后第一年为代表培训年的工作思路,市、县、乡三级人大同步开展集中培训,要求新当选代表做到“三掌握、三强化、三提高”,即掌握人大性质和地位、掌握人大代表权利和义务、掌握人大代表职责和必要业务知识,强化制度意识、强化法律知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护根本政治制度的坚定性、提高为民代言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主动性。在换届后的培训年里,全市三级人大分级分批集中培训代表累计达70多次。届中,各级人大根据不同情况适时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2016年,我们出台代表培训工作意见,去年以来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代表5600多人次。
(二)加强帮带促学。帮带促学是我市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又一种工作思路,主要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代表现身说法帮带其他代表学习提高。具体做法:一是通过代表小组座谈交流会,有经验代表自我介绍履职生动实例,提升新代表人大意识,掌握工作方法。二是宣传推介先进代表小组和先进代表经验事迹,相互学习、相互启发、相互提高。三是先后组织10名不驻会委员向常委会述职,述职人员鲜活的履职实践增强了代表履职尽责的信心和决心。
(三)做好岗前培训。视察、调查、检查是代表参政议政,行使监督职权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和方式。我们非常重视“三察(查)”前的学习培训工作。为防止“三察(查)”活动流于形式,在每次视察调研前都要有针对性地对代表进行岗前培训,组织代表学习活动方案、明确“三查(察)”任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监督,使代表在“三查(察)”活动中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比如,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问题前,针对为什么调研、怎么调研、调研什么以及提什么、怎么形成意见建议等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学习培训。再如,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先后邀请法律专家多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培训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使代表了解了立法选题、评估等基本内容。
(四)强化专题培训。撰写审议意见、调研报告、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经常使用的法定形式,其质量反映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效果。针对这些文体存在“写不好、说不清、看不懂”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2014年以来,我们持续开展了“五学”“月讲座”活动,举办了全市人大公文写作座谈会和公文写作知识讲座,使代表掌握了这类文体书写的格式、内容、要求。
二、抓制度建设,提升履职意识
(一)严格代表履职管理,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为解决好部分代表重荣誉轻履职、履职能力不强、职责缺位等问题,近年来,我们形成了以代表管理监督试行办法、履职考核办法、履职档案管理办法等考量履职结果,以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双联系制度”、进一步做好分组审议工作意见等体现履职过程的制度体系。为有效督促代表积极履职,我们研究制定了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对代表尤其是新当选的代表专门增加了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如何审议发言作出明确要求;修订完善了代表视察办法、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程序的暂行规定、加强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若干意见、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了使代表履职规范有序,代表履职情况有据可查,我们充分吸纳各地近年来履职管理的制度规定,有效整合我市多年来探索出来的相对成熟的做法,依据代表法,2016年10月、2017年4月先后研究出台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管理监督试行办法》《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从代表参加大会到闭会期间活动以及如何处理好个人职业和履行人大职责的关系,如何接受原选举单位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如何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内容详尽、较为严格的规定,并首次对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支持原选举单位依法对代表进行履职监督,督促人大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同时,还制定一些配套措施,根据代表的履职表现,确定对代表是否诫勉谈话或终止代表资格。一系列履职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力地推动了代表思想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的提升。
(二)实行代表履职留痕,督促代表尽责履职。为了把严格履职管理落到实处,我们非常重视发挥“痕迹”管理结果运用的“杠杆”作用,在研究制定代表管理监督试行办法时,专门配套出台了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履职档案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的通知。尤其是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和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的通知,更加注重履职留痕,把代表履职全过程化“无形”到“有形”,由“虚”变“实”,动态记录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点点滴滴。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主要记录代表基本信息、参加会议情况、提出建议及办理答复情况、事迹材料等10多项内容,代表履职档案通知对代表履职登记和记录代表履职情况提出明确要求,设计了合理规范的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记录(登记)表。履职考核办法明确了多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工作情况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规定考核的具体步骤和操作程序;制定较为细化量化的考核标准。2个办法和1个通知量化了代表管理监督试行办法等履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履职行为,最重要的是履职留痕注重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为评判代表履职能力提供了具体事实,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激发了代表履职的内生动力。为了加强和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建设,去年培训了全市各乡镇(街道)132名履职档案管理员,同时还为市人大代表统一制作履职档案盒,统一设置档案目录和内容。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宝丰县、郏县、新华区、石龙区等县区切实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工作,统一印制了代表履职手册,用以记录代表届内每一年度的履职情况。
(三)形成常态长效交互,密切代表联系群众。我们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进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若干意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补充印发了代表列席常委会安排意见的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安排意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2017年,我们又建立完善了“双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容,补充意见、通知和“双联系”工作机制把原来的制度进一步具体化,“双联系”实现了常态长效。比如,常委会会议每次邀请列席代表人数不少于10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每年联系的次数不少4次;每月15日为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代表日,详细列出全年接待代表的具体时间、接待方式、接待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有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人大代表固定联系3-5名原选举单位群众,市直下派代表每年至少回原选举单位参加代表活动一次。
三、抓活动平台,提升工作自觉
(一)抓好主题活动。主题活动是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驱动力。201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开展“建设美丽鹰城,展示代表风采”主题活动,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优秀代表先进典型事迹,全面激发代表工作激情,努力营造拥护人大制度、尊崇宪法法律、重视人大工作和尊重人大代表的社会氛围。市电视台、市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代表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邀请广大群众参与,现场感受代表在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接待选民、参与信访、解决问题、述职报告等履职现场。直播代表进企业、进社区、进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的积极热情。在报纸、网络上大力宣传我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典型、优秀事迹。仅去年一年,舞钢市就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宝丰、叶县在电视台开办了“代表风采”专题节目,每期宣传1名优秀代表;鲁山县、湛河区等则利用报纸、简报、网络广泛宣传基层代表典型事迹。各县(市、区)人大也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卫东区连续三年分别开展“做桥梁纽带,促发展和谐”等主题活动,鲁山和宝丰县分别开展的“三联三实”(联选民查实情、联产业谋实策、联贫困户见实效)、“助推脱贫攻坚、展示代表风采”主题活动。
(二)建好活动阵地。我市历届人大常委会都非常重视“代表之家”建设,尤其是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代表之家”建设进一步进行了总结提升。一是抓试点,获取实践经验。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总结本地实践的基础上,先在我市郏县抓了试点,指导郏县人大把全县1000多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建成65个代表活动小组,各代表小组建立“代表之家”。二是抓总结,规范活动平台。在郏县等地取得一定经验后,2014年召开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座谈会,提出代表编组原则和“代表之家”建设标准,推广郏县经验。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将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7100多人,以乡镇和街道为基本辖区,混合编成了457个代表小组,积极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设立规范的“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210个。三是抓提升,鼓励创新拓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代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鼓励县(市、区)人大结合实际推进代表小组、“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建设。郏县、宝丰县、卫东区、湛河区人大常委会等将代表之家延伸至社区、村组,建立了代表活动室或代表工作站。卫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三级代表平台”建设思路,在街道建立代表小组、在社区建立代表活动室,有的代表个人还建立了代表工作室;叶县、鲁山县在有的企业内部建立了代表活动室;还有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委员会职责,组建了财经、法律、城建等专业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联系群众。
(三)搭建服务平台。“互联网+代表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又一种平台和手段,我们在充分利用好传统履职平台的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代表工作”,2016年建成并开通了“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同时还建有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信息平台。代表本人凭借密码可以随时登陆查看个人信息资料、履职情况、建议办理情况,上传履职活动信息;代表小组负责人可以查看、修正和统计本组代表信息情况;常委会可以直接发布本级人大组织代表参与各种活动的信息。该平台的开通,把代表自身履职情况与他人履职情况、个人履职能力和他人履职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为在比较中完善自我,在学习中提升自我创造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助力“互联网+”的“快车道”,代表履职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束缚,拉长了履职时间和空间,拉近了代表与大局工作、群众关切的距离。
四、抓代表监督,提升履职实效
(一)创新代表监督工作方法。一是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上,坚持向全体人大代表发放征求监督意见表,由代表填写需要重点监督的工作和部门,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监督计划的依据。二是在年中再次向广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情况适度微调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始终使常委会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贴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三是把每次汇总收集上来的意见建议,写出统计分析报告,对于代表监督意向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常委会重点监督议题,反复跟踪监督。将统计分析报告上报市委,转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代表较为集中的监督意向,我们分别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扶贫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
(二)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面。坚持组织代表参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充分运用代表的力量,抓重点、突焦点、攻热点、破难点,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2014年以来,先后安排人大代表860人次参加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参与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邀请31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三)发挥代表在人大信访工作中的作用。一是认真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二是依托代表小组和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在萌芽之中;三是对群众反映集中度较高的问题,由人大信访部门组织代表深入实际了解情况,适时组织代表集中督办。人大代表推动解决包括信访事项在内的群众问题累计近千件。2014年以来,市委连续两年将人大信访情况综合分析进行转发。2015年上半年我市人大信访情况综合分析报告在全国人大信访工作情况交流刊物上刊发。
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履职水平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尝试,但刚刚起步始,与兄弟地市这方面的工作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我们一定认真总结吸纳兄弟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代表工作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水平。(此文为我市人大常委会在河南省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上的经验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