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3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韩宏亮出席会议,张荣海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副市长张弓,市政协副主席侯红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和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要强化理论武装,积极担当作为,推进自身建设,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二要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精神的学习贯彻。要深入学习借鉴兄弟市人大探索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三要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助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推动散煤污染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全面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市人大常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