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二〇二四...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122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齐俊禄、韩宏亮,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颖、市政协副主席孙建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萍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成效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贯穿到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和建设各方面,不断丰富和发展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平顶山实践,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好履职重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和人事任免四项职权;抓好制度执行,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为有效的实现形式;抓好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本领,与时俱进丰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平顶山的生动实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要扎实做好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各项筹备工作进行梳理细化落实,高质量做好服务保障和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同时,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精心谋划好明年工作,努力实现新一年人大工作“开门红”。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