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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43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古松、齐俊禄、韩宏亮出席。

  副市长张庆一,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王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调整事项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关于接受陈卫辞去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李萍强调,要全力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重任务,通过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依法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支持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表,不断提升学习能力、调研能力、监督能力、审议能力、法治能力,以“一线”状态,发挥“一线”作用,展现“一线”作为,切实以人大工作过硬质效展现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成效。要扎实做好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为适应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将采用“主会场+分会场”的视频会议模式,希望大会筹备组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组织安排,明确任务节点,把所有细节考虑到位、所有预案完善到位、所有问题解决到位,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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