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文电、档案、保密、印章、文印等工作。负责《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人大工作信息》的编发工作。
四、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联系、协调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及群团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八、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务、群团工作。
九、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