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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7月3日下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明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古松、韩宏亮、荆建刚,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颖,市政协副主席李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审议了《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雷明同志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赵文峰同志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人事事项。

  随后,赵文峰等走到宣誓台前,面向国徽站立,进行宪法宣誓。

  李萍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愿望。希望赵文峰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宪法法律、忠于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市政府班子,和全市广大干部、人民群众一起,齐心协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李萍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市各级人大、机关全体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学习贯彻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发展部署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增进民生福祉、安全稳定等开展高质量立法、高质效监督。要狠抓工作落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开展一次“回头看、回头查”,认真盘点、查漏补缺,对照年初工作安排,对下半年工作任务进行再谋划、再梳理、再细化,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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