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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4月)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根据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宏亮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及政府相关部门,先后深入到舞钢市八里河、恒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八矿、焦店镇郭庄村等企业、河道治理现场、农村综合整治现场,对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我市2020年环境目标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取得的成效

  调研组认为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整体改善较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市环境状况改善成效突出。2020年,我市大气环境状况显著改善,八项指标实现“七降一增”,PM10、PM2.5、优良天数分别为82、51微克/立方米和264天,优良天数改善率、净增加天数均居全国第1位,是我市单项指标首次排名全国第一,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两次在全省通报表扬,并两次专程向市委、市政府发贺信祝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均达标率100%,优良水体占比87.5%,净得省级生态补偿金910万元。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二)环境保护目标圆满完成。2020年,我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1%超出省定年度目标1.5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优于省定年度目标11、7微克/立方米,优于“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18、12微克/立方米,大气保护目标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水污染防治的8个国省控考核断面年均达标率100%,其中优良水体达标率87.5%,优于省定目标30.1个百分点,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22.5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为0,优于省定目标9.6个百分点,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21个百分点,我市水环境保护目标远超既定标准。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40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完成率100%,圆满完成省定目标。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有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三个精准”措施,不断提升空气质量,紧盯关键点,从臭氧八小时污染中夺回优良天43天,占优良天同比增加天数的55.8%。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三水”为重点,全流域、全过程加强监管,让我市人民群众“喝得放心、玩得开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查、控、宣”为支撑,加大对疑似污染土壤的检测,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为落实“六稳”“六保”,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优化审批流程,加大对医疗废物、废水及运输设备的监管力度,防止二次污染。

  (四)生态环境执法“宽、严”并济。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非现场检查、“送法入企”等方式,确保复工复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行不悖。同时为维护法律法规的刚性,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生态环境案件38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06份,罚款1805.5万元,查封扣押企业55家,行政拘留移送案件8起,行政拘留7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2起,移交犯罪嫌疑人2人,真正推动依法治污有序开展。

  (五)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修订实施以来,我市采取试点引导、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措施,引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同时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和运行,不断破解生活垃圾围城的困局。同时通过对重点危废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检查,严历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降低危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有了很大的突破,成绩显著,但是对后续的深度治理和提升,仍有许多矛盾和问题,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大气污染防治还需进一步细化。由于我市环境容量有限和受地形、气象条件影响,以及产业能源结构调整还在进行时,环境自我净化能力还比较弱。高污染行业虽然进行了整改,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容易形成污染源,如煤矿企业,运输储藏过程中造成的遗撒,容易形成新的污染源头。高污染企业虽然都达标排放,但是所有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依然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水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还需加强。由于我市水资源相对匮乏,大部分河流的来源水比较单一,枯水季水量相对较少,同时由于部分河段过分开采,导致自我净化能力较弱,只要有受污染的水排入,数值就会升高,同时持续时间较长;部分支流由于管理不善,容易形成死水或者最终成为黑臭水体。由于河长制落实不够到位,河道两岸居民环保意识不强,生活污水、少量养殖污水,以及生活垃圾随意排入河道,造成水质质量恶化。市区部分地域污水管网不健全,生活污水随意倾倒,还不能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部分老的排污沟也成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地。

  (三)农村污染防治还需逐步完善。由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参差不齐,以及环保意识还未完全树立,农村依然存在白色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个别乡镇道路损毁严重,重型车辆穿镇而过,“雨天一脚泥,晴天一身灰”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管还不够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能力还不够完备,农村饮用水源地管理还有待加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还需有所突破。由于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就地综合利用消耗量较小,贮存、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影响周边生活环境。建筑垃圾再利用率不高,消化难度大、时间长,拆迁工地的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处理,容易形成新的污染源。部分老旧小区由于管理处于无序化,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和未及时清运,以及小区保洁不到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三、几点建议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天蓝、地绿、水清,人民群众宜居生活的幸福感不断增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我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在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不断强化全市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扩大影响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法定职责,同时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主动承担法定义务,改变生活陋习,维护美好环境。完善生态环境破坏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鼓励全市人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监管,增强全市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全市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保护氛围。

  (二)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扎牢制度规范。要强化依法治污理念,加大法律法规条例的实施力度,加快配套规章措施的制定,确保监管责任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法治理念,加大省市人大制定条例的落实力度,切实依法解决困扰全市人民群众生活难点。要强化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明确职责分工,引导企业向绿色环保的模式发展;加大对监管队伍的培训力度,强化生态文明和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化、专业化。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我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行细查,科学合理制定建设规划,切实提升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水平。加快建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以及对部分老化的管网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污水得到应收尽收。加快我市路网保障能力普查,根据公路运输能力需要,加大对市内老旧道路和县道的投入力度,加快破损道路整修,优化通行能力建设,破解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道路扬尘污染。加快我市能源结构调整,探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采暖方式;加大清洁能源的储备能力和输送建设,为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生产和生活需要来源。加大《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宣传和实施力度,依法对我市河道进行综合管理、治理。

  (四)加快北部矿区综合治理进度,强化源头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多区域综合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我市北部矿区污染成因及环境现状,结合治理工作的需要,科学规划北部矿区综合治理,明确治理任务,确定治理项目,切实破解污染源头治理难题。不断完善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密闭措施,遏止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合理规划我市产业布局,加大对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实现循环利用。建立和完善北部矿区路网硬化、绿化,完善降尘和清扫措施,抑制道路扬尘造成的污染。加快北部矿区的绿化进度,制定和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探索谁治理,谁受益的治理模式,推动北部矿区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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