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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

7月3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韩宏亮、荆建刚,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副市长刘江、市政协副主席王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和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于8月3日召开,正式会期1天。大会的建议议程是:选举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萍强调,组织召开好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对于动员全市人民按照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万众一心、奋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会秘书处要按照市委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统筹组织安排,各工作组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落实,高质量做好服务保障和各项筹备工作;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高标准、高效率做好会议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闭环管理各项要求,确保万无一失;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通过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政治纪律和会风会纪,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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