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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10月2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韩宏亮,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副市长刘江、市政协副主席李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李萍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辅导报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贯彻不断走向深入。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照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要深化贯彻落实。聚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万人助万企”活动、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开展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查漏补缺,全面梳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在加压冲刺的同时,科学谋划2022年工作任务,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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