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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15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平安鹰城建设,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加强对我市已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效力。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防范和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诚信纳税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农民工法治教育。根据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掘我市红色资源中的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强遗存保护、传承运用。加强对叶县县衙等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管理。发挥中国曲艺城、中国书法城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积极鼓励和引导法治微视频、戏曲、曲艺、书法、绘画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推广。注重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发挥宝丰马街书会等优势,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平顶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动法治文艺进乡村、入社区。开展“法治为青春梦想护航”“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宪法主题公园、“湛河法治文化带”、“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等区域性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培育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治创建和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律进学校”,深化依法治校。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法律进网络”,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六、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法治解读评论,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法治公开课。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建立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以新技术新媒体赋能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切实予以保障。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困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级政府要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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