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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汝瓷文化保护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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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带领调研组赴汝州市、宝丰县开展《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刘文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荆建刚参加调研。

  张明新一行先后到弘宝汝瓷、玉松汝瓷、朱氏汝瓷,走进产品展厅、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创新发展以及面临的困难。在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展示馆、汝窑博物馆,张明新详细询问窑址历史渊源、保护利用情况。在宝丰县赞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汝廷怀窑、徽汝汝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张明新与制瓷大师、企业家深入交流,进一步掌握汝瓷政策扶持、文旅融合和人才培养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汝瓷企业家对《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张明新指出,开展汝瓷保护立法是贯彻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四城四区”建设的应有之义。要提升站位,准确把握开展汝瓷文化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开展汝瓷文化保护立法是增强文化自信、规范产业发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重要举措。

     张明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我市汝瓷产业发展存在的烧制标准不统一、品牌影响力不够、产业结构不优、人才缺口大等问题,切实增强汝瓷文化保护立法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立法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选准立法角度,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提高立法质量,认真梳理、总结、吸纳合理合规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把起草审议关,务求符合我市实际、突出本土特色、高效务实,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汝瓷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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