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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四城四区”建设,助力打造郑洛平“新三角”、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努力成为中原城市群重要一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守正创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新的更大作为。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凝神聚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作为行动总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主动对标对表,坚定贯彻落实,不断彰显人大工作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2.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就“四城四区”建设和实现“一极两高三优四提升”目标,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通过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推动落实,确保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3.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做好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不断走向深入。

  二、提高立法质量与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4.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严格执行市委领导立法工作制度。遵循立法工作规律,注重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年计划制定2部地方性法规,围绕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保护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制定《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坚持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养犬管理、全域旅游促进、停车场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同时,根据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适时调整立法事项。

  5.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作用,提前介入并加强对年度立法审议项目的监督指导,提高审查审议水平。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新期待。改进立法各环节的调查研究,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三、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6.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四城四区”建设,围绕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发展壮大城市经济、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司法公正开展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效果,打好监督“组合拳”,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7.加强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平顶山市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关于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8.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强化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全市人力资源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9.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紧扣法律法规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平顶山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把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常规检查、随机抽查、网络调研、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注重强化跟踪监督、持续发力,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10.深入开展专题询问。对健康鹰城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提高实效性。抓好询问后半篇文章,做好有关意见的落实和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专题询问的建设性和促进性作用。

  11.精心组织专题调研。围绕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义务教育“双减”落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区矫正、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提升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问题,推动改进工作。

  12.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加强对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继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加强工作平台应用,不断拓展平台功能。听取和审议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为改进常委会工作提供参考。

  四、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4.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关系全市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将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现代化平顶山建设。拟制定《平顶山市缔结友好城市办法》。

  15.及时批准市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对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四城四区”建设和促进民生改善等工作,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五、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

  16.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举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顺利实现。严格执行任命人员任前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程序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17.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监督和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确保选举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和我市出席第十四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相关工作。

  六、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8.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制度,支持市“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更多邀请相关行业、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和参加有关专题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把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召开代表联络站建设表彰推进会,充分发挥星级联络站的示范作用,打通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9.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指导、做好保障。健全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提高代表建议交办的准确率和督办工作效率。优化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初步意见、审议或办理结果。完善重点建议督办机制,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情况,加强跟踪问效。探索建立建议办理代表评议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和承办单位责任感。加强议案建议数据分析,为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提供依据。开展市十一届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更好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20.增强代表活动实效。聚焦全市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接待群众来访等活动,提高代表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参与度。改进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加强代表小组之间、各级代表之间交流。组织驻平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视察等活动。深入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

  21.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深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健全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完善代表反映问题处理反馈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强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时间保障,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推动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推动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述职。

  七、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及新闻舆论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22.做好人大制度宣传阐释。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突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宣传,谋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3.拓展人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精心组织省人代会平顶山代表团、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充分展示人大工作成效、展现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继续办好常委会公报、《平顶山人大》杂志、平顶山人大微信公众号,不断提高人大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八、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4.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市委领导下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履职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并按市委决定和指示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谋划,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25.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常委会专题讲座等方式,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6.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实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树立人大机关出彩形象。

  27.驰而不息抓好能力作风建设。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全面提高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市委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规则,强化制度约束和制度执行,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崇尚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8.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保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数智人大”建设,完成省市互通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任务,做好立法与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代表履职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提升机关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强化机关会务、行政、接待、后勤等服务保障能力。

  29.支持县(市、区)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密切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在监督、代表、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人大干部参加各级党校和上级人大学习培训,办好人大干部培训班,落实全市人大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强化交流研讨,鼓励支持县(市、区)实践创新,挖掘特色亮点,推广经验做法,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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