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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反馈会召开

  8月12日,《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反馈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浩出席会议。

  李哲及有关立法专家与市委法规室、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围绕《条例(草案)》内容逐条进行研究论证,就部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李哲指出,《条例(草案)》紧密结合平顶山实际,结构严谨,内容富有特色,对加强汝瓷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促进汝瓷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希望平顶山市坚持问题导向,对《条例(草案)》进一步精雕细琢,用心打磨每一个条款,使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丁国浩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李哲一行对我市立法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将认真研究整理、归纳吸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细化完善,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为促进平顶山汝瓷文化保护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观摩总结表彰暨立法工作培训会,组织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单位,并邀请李哲就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力建设、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作专题培训报告。

  李哲围绕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目的意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职能、如何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怎样做好地方立法工作4个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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