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汇报。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郏县和鲁山县,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置、工业固废、危废和医疗垃圾的收集、管理和处置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听取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固废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情况,了解了全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这次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通过对重点企业前期调研,通过分管部门自查,助力我市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真正把执法检查的宣传引导和督促整改效能落实到位。
二、实施情况
(一)突出“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和广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突出重点、分级分层,引导企业学法、知法、守法。借助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传播渠道,以“生态文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和宣传册、宣传单等载体,宣传固废“一法一条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助力环保。通过普法培训和观摩执法,对全市固体废物管理部门和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人员开展规范化管理培训,增强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守法执法意识,提升了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突出主要工业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和措施。针对我市煤矸石量大、综合利用途径多的特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成立了综合治理专班,通过内部调研、外出考察、邀请专家把脉问诊,研究制定《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煤矸石污染防治暨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部门监管职责,细化工程填埋技术标准和矸石减量化措施,结合固体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把固废单位的产、收、存、转、处置纳入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逐步解决大宗工业固废污染顽疾。
(三)突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和设施完善。市政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位副市长为副组长、涵盖25个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领导小组,设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事务服务中心,专门从事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完善配套设施,补齐末梢短板,相继在汝州、鲁山、宝丰和叶县建设4个垃圾发电厂,日处理垃圾已达2900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新建一批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完善一批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治理模式,积极在农村地区推广普及垃圾分类。
(四)突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建设和行政司法执法力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为抓手,通过对全市98家重点危废单位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推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全市有医疗危废处置单位3家,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单位12家(含4家在建)。市政府组织制定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共侦办涉及固废污染环境类案件19起,刑事拘留15人,逮捕15人,移送起诉1人,有力打击了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势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引导不到位,源头防控还存在差距。宣传教育还存在“发一发、讲一讲”的现象,具体如何做,如何减量化,如何分类防控等具体的做法还未深入到乡镇、城乡结合部和老旧社区等不便于监管的区域,导致源头减量化还未真正的落到实处。由于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还存在紧的时候抓一抓,松的时候片面追求效益的现象,甚至还存在知法犯法的行为。
(二)协调机制还不完善,综合监管能力还有待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联合执法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还需完善,依然存在简单问题多部门执法、复杂难以解决的问题主管部门不明确的现象;同时还存在信息难以共享、沟通不够通畅等问题,综合监管、依法监管难以落实。
(三)固体废物存量大,资源化运用力度还需加强。历史遗留的矸石堆、废渣堆、尾矿较多,以及以废弃和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矿山废弃物处置为名的非法开采,导致工业固废的随意倾倒堆放;同时煤炭、铁矿等资源性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体量大、积存量多,源头减量比较困难。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途径比较单一,同时也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减量化任务比较繁重。由于城市发展和老旧小区拆迁、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量大,以及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设施缺乏,资源化利用还无法满足需求。
(四)基础设施还存在短板,源头防控还比较薄弱。个别企业固体废物的场库破损比较严重,地面硬化和防渗设施还不够完善,库房围墙、围挡和通风、防火等设施还存在漏洞,监管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个别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防范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引发二次污染的能力还需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不充分,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落实还不到位。
(五)农村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依然薄弱,“缺散乱”的局面还未彻底改观。农村由于经费投入和人才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还不够健全,仍然存在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还未真正实现应收尽收。农业生产产生的秸秆类固废,如烟杆等,由于收集处置比较困难,基本上采取随意堆放和自然分解。农业生产中遗留的农药瓶和兽药瓶,由于无危废处置资质,虽然部分县进行了收集储存,但是也容易形成新的污染源;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农膜,由于市场等因素影响,存在回收量大和出售困难的现象,只能进行堆积存放,制约了农业生产产生的固废的资源化无害化。
(六)执法力量还需加强,依法防污治污能力还需提升。 固体废物监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技术设备还比较短缺,大部分监测检测任务需委托第三方完成,监管工作推进难度大。个别部门基层执法人员人数少,且多为混岗,执法水平和强度还有差距。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领,营造共同治理、共同保护局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实施法律、保护环境上要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组织和公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要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在“宣传什么、怎么做”上下功夫,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人人动手。要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二)强化职责意识,严格依法监管、依法治理。政府要细化职责和负责单位,要依法建立完善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压紧压实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明确企业的法定义务,督促企业依法承担社会责任。
(三)强化执法、司法力度,构建人人尊法、人人守法良好氛围。政府要完善综合执法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库,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基本能力。政府要加大年度生态环境领域财政预算比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回收处置能力。特别要加大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和封场后管理,确保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模式,不断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机制。加快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试点建设进度,优化工程渣土消纳点位布局,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发展新路。
(五)综合运用制度规定,推动源头减量、源头治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整合法律、制度和规定,在源头防控上逐步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整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知、方案等文件,实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全面而细致,完善全过程防范措施,真正做到防范治理无死角。拓展“光盘行动”的内涵,细化监管举措,从源头上降低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垃圾分类体系,破解“先分后混”问题,逐步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