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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 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宝丰县、叶县实地察看了多家农机企业,走访了部分农机户,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和县政府的工作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

  我市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采取财政支持、金融扶持和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农机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强化服务管理,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安全监管,全市农机化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2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262.43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达到8690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6519台;联合收获机达到8186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从无到有发展到2677台;配套农具达到18.6万台,新增机动植保机械2772台;花生收获机、秸秆回收打捆机都实现了新发展。我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08%,比全省高出1.2个百分点。宝丰县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命名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全国主要粮食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叶县、舞钢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两个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农机装备水平快速提升。市、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平顶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具体部署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200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来,全市累计实施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财政资金7.2亿元,补贴发展各类先进农机具8.4万台(套),受益农户达7万多户,优化了我市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为改善我市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带动农民增收提供了支撑。

  (二)新机具、新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积极推广适宜我市农业生产需要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先后实施“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项目,推动玉米、花生机收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玉米机收由2004年空白发展到平均每年机收189万亩。近年来随着绿色循环农业的发展,着重推广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土地深松等技术,这些新机具、新技术的广泛推广,加速了我市机械化进程,使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目前的70%以上,为全市禁烧工作做出了贡献。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农机部门通过与气象、电信等部门合作,积极建立并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为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免费提供政策宣传、作业指南等服务。完善农机销售、作业、维修服务网络,推进农机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到169个,农机修理场(点)达到998个,农机流通企业和供应点达到453个。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26家;郏县成立了由29家农机合作社联合组成的农机作业联合社,形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新模式。2021年该联合社被农业农村部推荐为全国“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典型案例(河南省仅推荐3家)。农机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四)农机质量、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加强。全市农机部门在开展农机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的同时,依法做好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注重源头管理,着力维护农机具及配件市场经营秩序,设立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电话,让农民买的满意,用的放心。联合交警、交通等执法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所和农机服务组织,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无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机投入力度有待加大。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但我市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与农机事业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一是部分县(市)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不够及时,挫伤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二是农机补贴机型少,部分特色机具未列入购机补贴目录;三是上规模、有潜力、带动能力强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较少,服务范围和服务类型较为单一。

  (二)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有待改善。一是部分农田没有充分预留机耕道,大型农业机械作业入场转移困难,影响了农机的使用效率;二是耕地分散经营制约了农机化发展,不利于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三是农机存放用地困难,近年来农机装备数量激增,但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许多农业机械因没有机库存放而露天放置,导致使用寿命缩短、事故隐患增加。

  (三)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农机专业管理队伍人才匮乏,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影响农机推广、示范、安全监理以及对新机具、新技术、新产品、新信息的接纳、吸收和应用。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这是毛泽东同志1959年为中国农业指出的正确方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化在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要加大农业机械化项目的谋划和推进力度,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农机工作机制,依法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着力保障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各级政府要按照“一法一条例”的有关规定,多渠道、多层次加大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逐步建立扶持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保持连续稳定的补贴政策,扩大补贴机具范围,对适宜发展的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和研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机推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农民购机的积极性。要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农业机械大户和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存放农业机械的场地和建设车库、机棚用地应当纳入农业用地管理。”的规定,加强农村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农业设施用地相关规定,支持农机库房用地供给,解决农机行路难、用地难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着力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要大力培育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把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作为提升农机化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采取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培育一批农机能手、农业专家,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扶持建立一批管理规范、质量可靠、服务优质的农机推广服务中心、维修网点,改善农机具尤其是高性能机具的保养和维修条件,增强农机配套服务力量。建立健全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为农机作业市场化提供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农机管理整体水平。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加强农机人才培养,完善农机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与高校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农机人才。强化农机监管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选拔和培养一批“土专家”,打造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的实用农机人才队伍。要着力加强农机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继续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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