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于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鹰城中的重要作用。
一、充分发挥代表在常委会议事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1.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确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名单,实现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全覆盖。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所在代表团及代表小组活动,同时与所联系的市人大代表保持固定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
2.落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制度。围绕立法、监督等常委会会议议题,常委会领导每月定期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诉求。坚持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市人大代表制度。
3.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相关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本届内每一位基层市人大代表至少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落实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意见建议。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要做到会前有调研,与会有准备,发言有质量,切实提升审议质量和水平。
4.邀请代表参与监督、立法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和各专委会工作的参与。根据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立法工作计划,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督办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等活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评估等活动,让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全过程,发挥其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将人大主导立法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有效夯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的民意基础
1.全面落实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双联系”工作,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方式,注重联系效果,线上线下结合,推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适时对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先进典型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创新做法。
2.推行“代表亮身份”制度。将驻平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全部编入代表联络站,运用代表二维码,公布代表基本信息,推动代表把身份亮到基层,方便群众找到代表,便捷反映社情民意。
3.注重发挥代表联络站功能。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向社区、乡村延伸,打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继续做好市级领导干部代表进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市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各县(市、区)人大定期组织的进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和群众活动,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市人大代表每年至少1次进代表联络站开展接待群众活动。
4.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联系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市人大代表建立联系群众的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促进代表联系群众的常态化。
三、全面提高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
1.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市人大代表小组,选好配强代表小组召集人和联络员,制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指导意见,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提升实际效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代表所在的行业和从事的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选工委配合相关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增强活动的实际成效。统等协调、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邀请驻平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机关、组织的相关活动。
2.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常委会的审议议题,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结合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助推“三个一批”活动高质量开展。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前,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会议期间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代表议案、建议做好准备。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既可以按组活动,也可以联组活动,还可以采取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着力提高实际成效,力戒形式主义。
3.扎实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指导各县(市、区)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主题活动。认真总结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对乡村振兴新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
四、扎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1.坚持关口前移。协助代表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接并选准选好议案建议题目,把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质量关。加强提升代表议案建议撰写要领和技巧能力的专题培训。组织代表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提高代表知情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打好基础。
2.加强建议督办工作。继续做好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相关工作,通过调研、现场查看,提高重点建议的解决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提升按时办结率、办成率和满意率,抓好建议答复后相关措施的跟踪落实。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表彰办法(试行)》,定期组织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建议。修订《关于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组织代表对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评议。适时评选表彰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五、深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
1.认真评估。全面深入了解首批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对示范点的建设情况、运行状态、实际效果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评估,提出完善优化首批示范点的意见。
2.总结推广。通过对示范点深入调研、系统总结,适时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会,交流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做法,拟于下半年在全市代表联络站继续开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试点工作。
六、切实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1.认真做好代表出席大会服务工作。协助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做好出席全国和省人代会的准备工作,做好市人代会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将各项工作报告会前征求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拟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情况,核实代表出席人数及职务变动情况,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周到的服务。
2.切实抓好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学习培训。会同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初任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实现履职培训全覆盖。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报告及提出议案建议等基础履职知识和技能,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3.做好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工作。向代表印发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让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工作安排。定期为代表提供各种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主要工作情况。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现代信息网络的作用,为代表学习履职提供智能便捷的信息服务。
4.做好驻平全国、省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协同做好驻平全国、省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学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
5.广泛宣传代表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平顶山人大》杂志、依托平顶山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等,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代表履职的宣传;在市主流媒体开辟代表工作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代表工作的影响力。
七、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会同有关单位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通报。完善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2.探索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支持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驻平全国、省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
八、指导基层人大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1.多措并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要求,通过召开会议、调研督查、加强宣传、培训研讨等方式,指导各县(市、区)人大统筹做好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总结推广基层代表工作典型经验。加强调研,总结交流推广基层人大组织代表走进“站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推行街道议政会制度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