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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

  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明新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国浩、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并进行研讨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各项议题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6月20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张明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强化理论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始终,跟进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出政治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实干精神。要扛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紧密结合人大实际,扎实开展纪律教育,以钉钉子精神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严守政治纪律,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对党忠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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