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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8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兆军、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秘书长赵会杰参加会议。

  

       副市长许红兵、史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听取审议了平顶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平顶山市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平顶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设立“平顶山企业家日”的议案;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组成人员守则、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定》;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把准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确保主题教育开好局、起好步。要高效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把人大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的10个方面26项举措与“一要点四计划”和“拼经济、促发展”工作统筹起来,完成好下半年立法、监督、代表、决定等各项工作。要提高抓落实促问效能力,做好制定《白龟湖科创新城发展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准备工作,组织审议市政府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重点抓好创建文明城市相关任务,持续开展“学争创”活动,为我市“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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