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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10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国浩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思想引领、聚焦中心大局、强化行动自觉,把牢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把握职能定位,统筹协调推动全市立法工作,妥善处理多方关系、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要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人大主导立法,注重发挥政府作用,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立法为民。要坚持稳中求进,切实增强立法队伍素质能力,不断丰富地方立法形式,稳步推进立法规划计划的落实,持续提升立法工作水平。要注重审查质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扎实规范开展备案审查,努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咨询委员会代表和市直单位代表等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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