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党纪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微信图片_20231026102951       10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兆军、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李玉洁,秘书长赵会杰参加会议。

  

       副市长王永记、丁少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林海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把强化理论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把准正确方向,坚持履职为民,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综合运用多种履职方式,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的10个方面26项举措落地落细。要落实政治责任,高质量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对照“一要点四计划”和“拼经济促发展”工作方案,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以拼抢姿态奋战四季度,确保人大工作“全年红”,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