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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

  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洁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舞钢市鑫源广场、佛爷岭公园、石漫滩水库大坝公园和平顶山市湛河公园、鹰城广场、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等地,实地察看绿地规划和建设情况、绿地保护和管理情况、法律责任履行情况、《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以及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在立体绿化、公园绿地、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给予肯定。

  检查组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推动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城市绿化面积和绿化覆盖率。要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提升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广泛动员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营造全社会爱绿、惜绿、建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凝聚起建设宜业宜居美丽鹰城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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