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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2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并讲话,副主任王兆军、荆建刚、丁国浩,秘书长赵会杰参加。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天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史昶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林海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对19个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部分驻平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不驻会委员述职;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职能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结合转化,确保人大工作更好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要坚持统筹兼顾,认真盘点总结,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工作圆满收官,科学谋划2024年工作,把人大“要干的事”与市委“部署的事”、群众“所盼的事”精准对接,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要抓紧抓实抓细,全力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扎实做好材料起草、会务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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