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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10月)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全面提升我市新质生产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工作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8-9月份,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赴安徽合肥、江苏徐州和省内的新乡、鹤壁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深入宝丰县、石龙区及平煤神马集团、河南城建学院等实地调研,全面了解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动力源泉,各项科技政策措施亮点频出、扎实落地,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13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38家,高层次创新平台载体278家。科技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2019年、2022年两度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2021年我市探索的“推动建立‘高校院所+技术平台+产业基地’创新链条”做法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四部委作为“十三五”时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一)创新生态日益优化。一是成立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推进,出台《平顶山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科技政策和奖励文件,完善“1+N”科技政策体系。二是探索实施重点项目“揭榜挂帅”攻关制度,用市场“赛马”和竞争机制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06%,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6%)。三是成功举办2023年河南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第十五届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为城市创新创业积蓄新生力量。在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平顶山市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居全省第5名,实现两年两提升。

  (二)创新主体持续壮大。一是出台创新主体培育三年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使更多的市场主体变成创新主体,更多“金种子”破土而出。二是深化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全覆盖,建设全要素创新主体培育数字化平台,开展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实现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三是实施产业、区域高新化专项行动,推动尼龙新材料、高压电气、碳材料等主导优势产业和高新区、尼龙新材料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

  (三)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步伐加快。一是平顶山国家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一区多园”发展成效获国家科技部肯定,在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实现五年五连升,居全国第74位。二是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成功,尼龙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一批国家创新平台建设顺利。三是省科学院平顶山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龙门实验室平顶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挂牌运营,平煤神马集团、真实生物公司牵头组建河南尼龙产业研究院、现代医药研究院;河南省高性能尼龙纤维中试基地和电气装备中试基地获批建设。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创新平台载体782家,其中省级以上292家,实现了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

  (四)科技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创设首席科技服务员制度,安排市、县两级首席科技服务员237人,对接科技创新型企业495家,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有效解决科技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努力开展科技金融服务,今年以来15家企业获批省科技贷资金12174万元,32家企业获信用贷、税贷等新型科技金融资金6510万元。三是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22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3.22亿元,同比增长95%。

  二、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不足

  从考察调研情况看,创新发展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主旋律、最强音,成为各地的广泛共识和扎实行动。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还未得到充分激活和发挥,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仍有一定差距。

  (一)科技经费投入仍需持续增加。一是财政科技支出低于全省平均值。2021年、2022年我市财政科技支出分别为8.12亿元、9.48亿元,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为2.09%、2.28%,低于全省3.37%、3.86%的平均值。二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企业研发经费的投入远远不能适应自身创新的要求。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49.36亿元,全省排名第7位,远远低于郑州(344.72亿元)和洛阳(168.09亿元)。三是县(市、区)财政科技专项经费支出不平衡。2022年,我市县级财政科技支出最高的是宝丰县,达到15075万元,但仍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县、区财政科技专项经费支出不足1000万元,县(市、区)之间差距显著。

  (二)创新主体活力仍需充分释放。一是创新型企业总量少规模小。合肥、徐州、新乡分别拥有高新技术企业6412家、1518家、70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200家、5577家、1210家。而我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1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38家,数量少,且体量偏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偏小。比如: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9.9%,比全省平均值低16.6个百分点。二是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企业大多位于产业链中低端环节,“从0到1”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部分规上工业企业创新主体意识不强,开展研发活动意愿偏低。三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不多。具备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研发及应用较少,创新链、产业链、要素链等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创新服务能力不突出。

  (三)创新平台能级不高。今年以来,我市集中资源和力量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但我市高层次创新平台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我市目前没有1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重大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仅有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4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虽然数量不少,但能级不高,对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和集聚能力不强,创新策源能力相对较弱。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不够完善。我市缺少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缺乏创新策源能力,更应该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让更多高质量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形成产业化。但实际上,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不够完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数量少,没有形成强大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管理人员大部分由普通教师担任,本身承担重要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服务企业的专业性不足,无法切实承担本单位科技成果对外推广、转移、转化的专业职责。目前,国内科技成果转化较好的高校,均拥有专业性极强、工作高效的成果转化团队,如中科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拥有一批年轻的专业服务人员,电子科技大学在地方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公司参与市场经营。另外,我市还存在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少、专业技术经纪人少等问题。

  (五)科技金融工作进展不快。我市虽设立了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也各达到了100亿元,但基金投资的作用不够明显。没有设立“科技贷”,不能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更为便捷和灵活的融资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相比之下,合肥市政府号称最牛“风险投资机构”,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引导、放大等作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成就了卓有成效的财政投入“合肥模式”。先后投资京东方、长鑫/兆易创新、蔚来新能源等,获得巨额回报。

  (六)创新生态仍需持续优化。创新驱动还没有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科技行政管理人员闯劲不足,胆子不大,求稳思想重。在机构改革中,部分县(市)科技局和工信局进行了整合,造成科技管理服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政策推进不够有力,政策落实力度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仍有差距,尚未对促进科技创新进行立法。

  三、几点建议

  科技创新需要从量变到质变的不断积累,非一朝一夕之功,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时一役。推进科技创新更需要耐下心、沉住气,久久为功、持续用力。

  (一)要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坚定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华山一条路”,从思想观念上切实高度重视,从工作推进上切实付诸行动,绝不因科技创新一时不见效而轻言放弃,绝不因财政资金紧张而弱化投入,绝不因全市重点任务重而分散精力,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充分发挥市科创委“总牵头”作用,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抓住关键环节,主动破除路径依赖,统筹推进创新驱动、科技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实施。要健全工作会商制度,加强与省、县(市、区)协同联动,奋力在“直道冲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要高水平规划建设白龟湖科创新城。在目前白龟湖科创新城“一核两区、一环两带”空间规划基本定型的基础上,强化科创新城建设指挥部作用,抓紧细化编制控制性、修建性规划,坚持创新引领、产城融合,以创新为核心、以产业为关键,尽快编制科创新城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产业发展规划,谋深谋实一批支撑项目,科学制订一揽子支持政策,尽快由规划阶段进入实施阶段,力争早日出形象、聚人气、成规模,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发展新高地和科技创新策源地。

  (三)要强力推进创新主体量质齐升。创新主体是科技创新中的关键变量,要把创新主体培育作为最基础、最重要工作紧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增量”,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增长的势头;要“提质”,高度重视创新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在创新主体的量和质上缩小与郑州、洛阳等先进城市的差距,超过周边地市的增速和质量,打造创新主体培育的高地,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变成“创新主体”。

  (四)要着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是加快推进实验室体系重塑,高标准建设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有序推进尧山实验室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省、市重点实验室,强化创新策源能力。二是加快建设省科学院平顶山技术产业研究院、龙门实验室平顶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高质量推动省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省现代医药产业研究院以及省电气装备、高性能尼龙纤维中试基地建设,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产业化”有机衔接。三是加快打造高端检验检测平台,推进国家尼龙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能源及尼龙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市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建立专利导航基地、知识产权服务网点等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基础,形成与本地产业共联共生、与郑州和洛阳错位布局、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平台集群。

  (五)要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市不是创新策源地,更要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政策方面,要借鉴合肥经验,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发现、对接及转化等制度,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可转化科技成果评价办法等政策,建立以政策支持为手段、以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为导向、高校院所积极参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估机制,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服务方面,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设立成果转化工作专班,为科技成果转化“穿针引线”。借鉴徐州经验,建立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为企业创新提供一站式服务,组建“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制定新产品推广实施计划,为技术找场景,为场景找市场。

  (六)要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把我市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两所本科高校作为引才载体,引进一批博士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在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上下大功夫,全方位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既要有创新的平台,更要有产业、生活配套服务等适宜人才工作生活的完整链条。同时,要积极鼓励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借鉴徐州工程学院在“打造科技创新产业链、助推技术转移转化”方面的经验,促进技术专家与企业的双向交流,建立良好的技术交流研讨渠道,开展各技术领域与层次的专场对接,强化学校内部技术创新优势与企业技术需求之间的项目合作过程。开展政府与高校双向挂职交流,加强校地合作,推进政府引导、市场出题、校企共答、利益共享。

  (七)要加强科技金融服务。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弱抵押、知识产权属性强等特点,设立科技金融补偿金,拓宽投、贷、保等多种融资渠道,推动知识产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相结合,通过风险隔离、信用评级等方式,为企业量身定做信贷产品,让科技“金融活水”灌溉更多科技企业。充分发挥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平顶山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增设鹰城科创基金,把科创、产业和基金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八)要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科研人员参加活动负面清单,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推动科技攻关机制改革,强化政策基金引导,坚持“第一性、唯一性”导向,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技术指标,采用“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立项和实施方式,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关键技术问题。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壮大专、兼职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强化科技系统队伍建设,在各县(市)单设科技局,充实力量和人员等,打破“上热、中温、下冷”不利于科技创新的局面。要发挥法治引领推动作用,立足“小切口”,坚持精准化、精细化、精品化,聚焦科技创新工作需要,谋划相关立法工作,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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