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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2月5日下午,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岳杰勇、张明新、罗福迎、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徐延杰、赵会杰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张明新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福迎关于酝酿各项候选人情况的介绍;表决通过了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将三个名单草案印发代表酝酿,提请大会选举;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草案印发代表酝酿,提请大会选举。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丁国浩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马军义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三个决议草案印发代表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通过了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荆建刚关于代表所提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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