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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20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史昶伟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基层基础,锻造过硬队伍,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加快推进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贡献更多平顶山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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