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并讲话,副主任荆建刚、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徐延杰、甘栓柱及秘书长赵会杰出席。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治安,副市长丁少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昶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林海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制定〈平顶山市盐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对照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结果导向,全面梳理今年任务完成情况,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全年目标;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深谋实明年重点任务,始终使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同频共振。要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抓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开展廉政警钟月月敲,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