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爱民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曾宪敏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肖玉兰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肖玉兰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马廷轩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郭保国、常洪锁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 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振华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文斌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玉亭、菅智民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长现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春仁为平顶山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清林的平顶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高东方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寇秀琴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姬广勤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林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龙海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文祥、赵振帮、杨慧、王全生、陆丽庆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乔义恩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遂根为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张业纲、屈元华、孙忠民、徐遂根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路国正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江卫、孙国威、陈战彪、刘二喜、刘福有、张保华、刘会生、丁景华、习金祥、吕慎香、赵遂保、朱如杰、张耀杰、裴军、郭聪贺、马明亮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