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董汉生为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银亮为平顶山市民政局局长;
王淑敏为平顶山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侯红光的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雷的平顶山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有正的平顶山市林业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