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平顶山市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建中为平顶山市司法局局长;
贺大伟为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
陈光明为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跃辉为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庆民为平顶山市水利局局长;
马丽为平顶山市商务局局长;
孙国权为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庞永波为平顶山市统计局局长;
吕文卿为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彭涛为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