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朴、魏建平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